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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6年私改中,未纳入合营的私营商业,全部进入合作组织,个人经商已不存在。1956年至1978年的22年间,开放了在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准许农民在完成征购、派购、定购任务以后,农副产品进入集市。凡参加集市活动的只能是自产者,出现商贩就地取缔。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提出: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本县从此又开始发展个体商业,允许个体户参加市场活动。
1982年对个体商业户开始发放执照,准许经商,并按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从发展数量、经营对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进货渠道、价格管理、活动区域等方面均贯彻了放宽政策。从此,城乡个体商业户兴起。1983年个体商业发展为1870户,从业人员达12470名,卖钱额占社会零售额2.3%。经营项目有:百货、食杂、农杂、五金、蔬菜、水果、饮食、肉食、理发、照像、茶馆、旅店、租赁、修理、工艺美术、旧物等。这些个体户,多设置在集市中心或街头巷尾,早开晚关,机动灵活,方便群众,热情周到,确以其特长,补充了国合经济之短。
1985年个体商业户迅猛发展,全县已达3410户,比1983年增长45.2%。从业人员近5000人。其中:日杂17户(城镇2户,农村15户);食杂1514户(城镇257户,农村1257户);贩运313户(城镇311户,农村2户);废品收购56户(城镇24户,农村32户),肉商22户(城镇22户)。这些个体商业,均隶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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