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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成立县社供应批发部,主营花纱布、百货、烟酒、调料、食品等生活资料的批发业务,有职工24人。1958年与县五金公司合并,更名工器站,转向经营生产资料、日用杂品、五金交电等商品。1960年与县五金公司分开,改名县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站。1970年成立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经营化肥、农药、农具,家俱为主,辅营下杂-商品,职~99人。1985年公司内设5个行政组,下设生产资料门市部、青年日杂商店、牲畜交易所,全公司职工干部240人。
1962年成立县社贸易货栈,主营干调、水果,兼营当时市场紧缺的议价估衣、猪肉等商品。1963年改称县社果品站。1968年与县烟酒公司合并,更名县水果采购供应批发站。1970年与县烟洒公司分开,成立县果品公司,初设3个行政组,职工62人。1985年公司内设10个行政组,下设供销贸易公司、贸易货栈、综合商店,全公司117人。
一、货源组织
1947年至1951年,农村供销社的进货渠道主要是县城。县社所属的县级公司批发部,站的进货渠道主要是省城--哈尔滨市。属于生活资料在本系统县社供应批发部进货;属于生产资料在县办的企业公司或私营工业、手工业厂家进货。
1952年国营商业各专业公司相继成立,货源组织逐步归口专业公司,基层社进货亦随即改变进货渠道。生产资料仍由本系统的生产资料供应站进货,生活资料皆由国营各专业公司进货。各基层社设采买员1-2名,在县社招待所长期驻在,随时从县公司的三级批发站进货,县社所属各公司设采买员于哈市长期驻在,随时从省社各货栈或省各专业公司二级批发站进货。
1965年9月,全省经济区域规划,打破行政区域进货界限,把周家,五家、永胜、新兴4个公社供销社划归哈市经济区,直接从哈市进货。兰棱、金城2个公社供销社从吉林省扶余县一带(包括三岔河、陶赖昭)进货。
1978年贯彻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后,县社系统实行多条渠道进货。基层社和县级各公司除按正常渠道(县三级站、省二级站)组织进货外,还从沈阳、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或各地生产厂家直接组织进货。
1985年全县供销系统商品购进总值8 150万元,比1950年增长9.5倍。
二、经营品种
1946年土地改革后,正置农民互助合作时期,经营商品主要有混纺布、食盐、煤油、火柴、呈文纸等30余种,至1949年经营品种上升到百余种。
从1950年开始,供销部门担负起整个农村市场的供应,经营品种不断增加,至1955年已达1 500多种。其中,主营200多种。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农村商业市场完全被供销部门所代替,农村市场全部被集体所有制的供销商业所占领。此时,经营品种达2 000多种。1961年9月国民经济调整后,加强了供销系统商品经营,基层社、部经营品种达3 000余种,其中主营生资、土产、日杂、农药、化肥、果品、干调等400余种。
1978年至1985年,经营商品有5 500余种,其中:主营七大类、(农药、化肥、农俱、土特、干调、果品、饮食用具)500余种,兼营八大类(百货、花纱布、针织、鞋帽、烟酒、文具、五金、交电)5 000多种。
三、销售总额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商品零售业务逐年扩大,生产生活资料零售额逐年上升。1949年至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村商品零售总额为2986万元,年均销售74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包括粮食、商业、供销、农机)49.5%。1953年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以下各五年计划均为简称),农村商品零售额为7 429万元,年均1 858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55.3%,比前期增长2.5倍。1958年至1962年("二·五"期间),农村商品零售总额为7 119万元,年均1424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34.5%,比"一·五"期间下降4.2%,1963年至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农村商品零售总额5 437万元,年均1 81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45.6%,比"二·五"期间增长26%。1966年至1970年("三·五"期间)农村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14 009万元,年均280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47.4%,比调整时期增长54.6%。1971年至1975年,("四·五"期间)农村商品零售总额为17 902万元,年均3 58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41.4%,比"三·五"期间增长27.8%。1976年至1978年农村商品零售总额12 032万元,年均4 01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36.1%,比"四·五"期间增长12%。1979年至1985年农村商品零售总额为40 820万元,年均5 830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27.7%。双城县供销系统农村商品销售额统计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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