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城堡设治初,委协领衙门设笔帖式,分管租税与财政解缴。实际税课由双城堡统税局(俗称大租柜)承办。同治年间建立税课司,后改为税课局,当时财税一体,以税政代替财政。
民国2年(1913),双城县公署财务事宜由县知事掌管。具体事务由会计员,稽核员办理。民国12年(1923年)县公署内设地方财务处,附设饷捐处。 民国19年(1930年)县财务处改为县财政局。设置两个股;第一股掌管文牍、票照、稽核、统计、出纳并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第二股掌管地方捐款,按月列收列支并上报。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双城县公署设财政局。局内设理财,征收两股。理财股负责国税,省税、县税收缴和财政收支,国有财产、县有财产管理等事宜。征收股负责 收各项地方捐款。
1945年11月双城县政府内设财粮科,负责会计、审计、出纳、粮食、税收、生产、供给、文书等行政工作,编制15人。
财粮科下设军粮仓库(现粮食局制粉厂院内)1处,五家站设军粮仓库分库1处。军粮仓库后改为公粮仓库。另设生产部1处。生产部设驻哈办事处。
各区政府设财粮助理员,村政府设财粮委员,负责财粮工作。
1953年县财粮科改为财政科,负责预算,预算外物资。包括企财(国企财务),农财(农场财务、农业税)财政监察、建设公债等财政工作。
1984年1月县人民政府各科改局,财政科改为财政局,局内设:预算股、综合计划股、工业财务股、商业财务股、农业财务股、粮食财务股、秘书股。另设控制社会集团购卖力办公室。编制41人,直至198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