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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双城堡设委协领衙门。初由笔帖式掌管税务。同治年间设税课司,后改税课局。
光绪七年(1881年),韩集甸始设税务分卡,对过往商旅实行课税。
民国2年(1913年),双城县设统税局。民国6年(1917年),双城县统税局改称双城县税捐征收总局,下设6个分局。总局设于城内,分局设于乡村。同时在县公署内设双城县地方财务处,并在城内西南隅二道街路北附设饷捐处。
大同元年(1932年)伪县公署成立,税捐征收局改为双城县税捐局。下设拉林、韩集甸、泥泡子、帽儿山、北站、珠山、五家子分局。
1945年11月,东北人民自治军哈南军区接收了双城县,伪税捐局同时被接收,保留旧职人员30名,继称双城县税捐局。局下设东门,西门、南门、北门、火车站、五家、郎家烧锅、蒋家大桥、拉林、韩集甸等10个税务分卡。
1946年9月,双城县税捐局改为双城县税务局,税务分卡改为税务分所。1949年局内设总务、计划、会计、直税、间税、专卖6个股。下设北门、西门、火车站、周家、五家、韩集甸6处税务分所,税务人员共70人。
1958年税务机构解体,并入县财政部门。1960年4月,恢复县税务局。同时恢复周家、五家、韩集甸8个税务分所,编制为70人。1965年,先后设立兰棱、太平税务所。
1967年2月,"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夺权期间机构再次解体。
1972年8月,再次恢复税务局,局内设秘书股、综合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同时恢复周家、五家、兰棱、太平、韩甸税务所,编制为75人。
1985年,县税务局内设秘书、人事监察、会计、税政,征管5个股,并在城内设3个分局。同时将农村的周家、五家、兰棱、韩甸、农丰分所变为分局。全县城乡共有税务人员15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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