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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县财政科设1名财政监察干部,负责县级财政监督。1955年增至2名财政监督干部。编制设在财政科,人员隶县长垂直领导,业务受省财政厅监察处直辖。
同年,在检查农村区财政过程中,7个单位4人贪污。检查中还发现第四区召开村干部会,大吃大喝超过标准(旧人民币)150万元。修理俱乐部花掉360万元,私自在慰问款结余中报销。第九区打蓝球架子,买蓝球花掉170万元等违纪行为。
1956年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百余人财政检查团,按系统进行分片检查,全县共检查102个单位,发现违犯纪律的有46起,损失浪费21起,金额达7 410元。对检查出的问題及时进行了处理,严肃了财政纪律,以期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
1958年4月,县政府监察员撤销。1961年恢复财政监察。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财经制度被当做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加以批判,财政监督工作停止。
1975年县财政局恢复财政监察业务,同时配备2名监察干部,重新开展财政监察工作。
1983年8月29日审计局成立,县财政监察工作移交审计局。审计局编制为14人,内设局长、副局长,财政金融,工交,商业3个行政审计组。其中:副科级审计员8名。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收支、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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