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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县志》
 
 
第七篇 财税金融
 
 
第三章 金融
 
 
第八节 公债、国库券
 
   
    一、生产建设实物有奖公债
    1949年东北人民政府发行生产建设实物有奖公债。双城县认购(折合金额)47万元。其中工商业者认购17万元,职工认购12万元,农民认购14万元,市民认购4万元。此公债从1954年开始还本付息,业已偿还完毕。
    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发行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双城县认购公债为20万元,其中:职工6万元,农民6万元,工商业7万元,市民1万元。此公债已于1955年偿还完毕。
    三、国民经济建设公债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始发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又于1955年~1959年连续发行,至1960年停发。
    公债面额  1954年(旧人民币)为5种: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1955年增添为6种(增面额100元1种),1956年兑换新币后改为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仍为6种。年息始终为4厘。起息年份、付息年份和本金偿还年次各所不一。    
    认购经济建设公债数额:1954年为31万元,1955年为38万元,1956年为49万元,1957年为40万元,1958年为38万元,1959年为57万元,6年总计为253万元。其中:职工为79万元,农民为147万元,工商业者为19万元,市民为6万元,部队2万元。1960年公债停止发行,1954年至1959年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已于1968年全部还清。
    四、国库券
    1981年国务院确定从本年开始,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认购主要对象: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等单位。农村富裕的社队可以适当认购,个人也可以自愿认购。国库券票面额为8种: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1万元、10万元、100万元。国库券利息:100元年息:单位认购的为4厘,个人认购的为8厘。自发行后第六年(1986)起,一次抽签、分5年作5次偿还本息。此后,1982年、1983年、1984年、1985年又陆续发行。
    本县认购国库券数额:1981年为67万元,1982年为113.7万元;1983年为103.6万元,1984年为127.5万元,1985年为202万元,五年总共认购为603.8万元。其中:单位认购151.9万元,个人认购451.9万元。5年中,单位和个人认购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双城县公债历年认购表(附表)、双城县国库券历年认购任务及入库数量表(附表)、公债、国库券认购与起息时间、息率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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