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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县志》
 
 
第八篇 工商物价
 
 
第三章 标准计量
 
 
第二节 质量监督
 
   
    根据《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1981年对全县食品、皮鞋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和检验。1982年开展了红砖检验工作。1983年4月,针对红砖质量问题举办了有30人参加的学习班,提高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解决了管理与技术问题,促进了红砖质量提高。
    1983年,县农机修造厂生产的天鹅--120型拖拉机,主要项目合格率只有38.6%。标准计量局派工程技术人员帮助制订标准,加强监督检验工作,产品质量很快得到提高,经省机械厅检验鉴定,整机和主要部件,均得满分——400分。120型拖拉机质量好,销路广,从而使这个厂由1983年的年利润14万元,到1984年增加到102万元。
    1984年,在产品的制、修订标准中,制定省企业标准2个,地区企业标准2个,并在儿童乳品厂试行了鲜奶以质论价收购标准。同年,全县有钢丝钳、橡塑鞋、羊毛衫、光面陶瓷锦砖、普通红砖和婴儿乳粉等6种产品,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同年5月,省标准计量局在双城县进行市场商品质量监督试点。成立了市场商品质量监督小组,并制订了"关于开展市场商品质量监督试点方案"和《双城县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暂行办法》。还编写了《双城县产品、商品受检目录》、《质量监督证发放考核方案》等。把全县商品质量监督推向新阶段。  
    1985年,省标准计量局批准,成立双城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质量监督工作,由监督管理改为技术服务为主。深入啤酒厂、农机厂、珍珠岩厂、拖拉机制造厂等企业,帮助建立计量室,研究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制度。同时,为拖拉机制造厂整理资料千余份,进一步提高了120型拖拉机产品质量。在全国夺取生产许可证检查验供中,整机被评为优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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