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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秘书室设兼职信访接待员,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1956年,县委、县政府分别设立信访接待室,处理信访事宜。1980年10月改为"中共双城县委、双城县政府信访办公室",隶属县委,县政府领导,为科级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均设专兼职的信访工作干部,处理来信来访事宜。50年代人民来信来访每年不超过300件,内容多为对人民政府及工作人员的表扬、建议或批评、检举揭发各级党政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的甚少。1965年至1966年上半年,来信来访多是要求解决精简下放干部、职工,如搬迁费、住房、口粮和医疗待遇等方面的遗留问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信访量日渐增加,内容多为揭发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罪行,也有少许遭受迫害而失掉公职人员的上诉信。1979年以后,来信来访多是要求平反冤、假、错案;揭发党员干部违法乱纪,合同纠纷;企业职工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县信访办公室于1982年受理来信来访2257件;1983年受理1 469件,1984年受理1986件,1985年受理1396件。对来信来访均做了恰当处理。受到群众赞扬,因而连续4年被评为省、地、县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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