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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乡安置
1964年双城县知识青年开始上山下乡。是年,哈尔滨市和本县知识青年500人,到水泉、农丰、乐群、公正、单城等公社插队落户。1965年下乡青年300人。县两年拨款20万元,建土草房136问,为下乡青年生活住房。1966年双城知识青年30名到兰棱公社新化大队插队落户。1968年10月16日,双城县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月27日,1966人到农村21个公社集体插队落户。11月3日第二批近千人到农村插队落户。12月下旬,落实中央"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再次掀起知识青年下乡高潮,下乡青年累计达3996人。分布在21公社、281个生产大队。县累计拨款达百万元,建土草房2000余间。至1978年全县共动员13888名知识青年下乡。接收哈市下乡青年9505人。知识青年下乡安置形式有两种,一是集体插队;一是个别投亲,单独插队。以前者为主,全县28个公社均有知识青年,共建有青年点347个。知识青年生活费,开始国家拨给每人120元,建房费200元,后建房费增至280元。全县共建有青年点住房3325间,拨款300万元。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都很重视,在政治上生活上都给予极大关怀。其间共发展党员61人,团员4062人。
二、留城
1973年中央30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中国籍外国人子女、特殊困难子女、多子女下乡、身体残疾者等五种人可不下乡。根据以上条件精神,1972年留城的500名青年,经审查后符合"五条"规定精神。同时将以前下乡的青年符合"五条"规定的,经县批准返城的有150名。1973年-1975年,共留城1270人。这些留城青年,按时间长短先后都安排了工作。
三、知青返城
1972年,下乡知青因本人有病不能参加生产劳动或因家庭发生重大变化不宜继续留在农村的150人,经县批准后返城。1978年中央84号文件下达后,调整了知青政策,大批知识青年陆续返城。年底,全县知识青年除在农村已婚的421人外,其余全部返城,由原下乡系统或家长所在单位安排工作。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表(附表)、一九八五年职工分布情况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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