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双城县志》
 
 
第十四篇 教育
 
 
第三章 初等教育
 
 
第一节 私塾
 
   
    双城堡于道光二年(1822年)在中,左、右三屯兴办义学。继之在各旗适中之地,也创办起义学。同时在甲兵、屯丁内择其通晓满汉文者为师,教授八旗子弟,经费由地方政府资助和富户捐赠。光绪九年(1883年),双城厅又拨空闲土地,收取租息,充作经费。  
    道光、咸丰年间,汉民大量移入,人口迅速增加,移入的读书人为谋生计,自办教学馆。私立学馆亦随之兴起。
    学馆亦称私塾,有三种形式;一是官宦、富绅在自家设立书房,自聘塾师,教授自家子弟。二是塾师自设学馆,学生到家就读,束修酬金或柴米由学生按年、季或共同负担。三是村屯由热心教育的人捐资创办“义馆”,延请塾师授业。
    私塾授课方式为一名塾师,教授三,五名或一二十名,年龄不同,程度不等的学生,采取同窗读书,分别教授。受业者初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启蒙课程。继读《四书》、《五经》和《左传》等。  并选读《名贤集》、《女儿经》、《孝经》、《千家诗》、《幼学故事琼林》、《古文观止》等。
    学馆学科单一,只学语文、珠算和写字。教法以认字、背诵、练习毛笔字为主,学生就读三年后开始练习写文章。
    教课单一、乏味。学生只准念书、写字,不许出外活动。动则对学生训斥,罚站、罚跪、打手板等。学生上课时,盘坐炕上,不许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只许规规矩矩地写,板板正正地念。
    塾师摇头晃脑地诵,口苦悬河地讲;学生只管听,不许发问。学生如不会背诵,先生则用戒尺打学生手板。有时被罚跪于孔子像前,以示忏悔。有的学生不堪"严教",则逃学在家,甚者出走。学生被紧锢在斗室之中,使部分青年学生身心受到摧残。
    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一月,中屯(县城)义学,学生9名。12岁3名、14岁2名、16岁2名、17岁2名,读《孟子》、《诗经》、《易经》。
    左屯(东官所)义学共有学生9名。11岁1名、12岁2名、15岁1名、16岁1名、17岁2名、18岁1名、26岁1名,读《论语》、《孟子》、《诗经》、《易经》。
    右屯(西官所)义学,学生12名。10岁3名、15岁1名、16岁2名、18岁2名、20岁2名、21岁1名、24岁1任,读《国风》、《左传》、《曲礼》、《大雅》、《中庸》、《书经》。    
    光绪元年(1875年)十月,中屯义学入学诵读者15名。时值隆冬,除有事故不能诵读外,所剩学生10名。最小者11岁2名,读《孟子》。13岁2名、14岁1名、17岁2名、最大者18岁,读《孟子》、《书经》、《左传》、《诗经》、《论语》。
    民国15年(1926年)双城县9个区,有私塾229处,学生3937人,塾师229人。民国19年(1930年),私塾增至390处,学生4000余人。同年6月,整顿乡校,发展官办小学,私塾尚存96处,有学生1550人。
    伪满康德2年(1935年),全县私塾仅有49处,学生1117人,塾师53人。伪满康德5年(1938年),施行"新学制”,私塾全部改为国民义塾,学制3年。至伪满康德6年(1939年),全县国民义塾84处,每处1班,学生共1014人,教师84人。民国15年(1926年)私塾基本情况(附表)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