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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县城建立中,小学堂,设兵式体操。民国初,县中学堂和高等小学堂设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课,初等小学设游戏课。民国12年(1923年),体操改为体育,被规定为正式课程,小学高年级设体育课,低年级设唱游课。规模较大的学校设有田径,各种球类场地。条件好的学校置有木马、单杠、木箱、杠铃、哑铃等体育器材。多数学校场地狭小,设备简陋,缺少专职体育教师。
伪满洲国初,中小学校均开设体操课。康德3年(1936年)改称体育课。康德8年(1941年)国民高等学校体育课改为体练课。康德9年(1942年)又加授教练课,由日、伪军官任教,进行军事训练。学校体育运动项目有体操、田径、球类。各类学校每天早晨开“朝会"时,师生均做“建国体操"。每年以街、村为单位举行一次校级运动会。在此基础上,举行县级运动会。当时体育课不被重视,体育器材缺乏,所以体育活动很不普遍。
新中国成立后,中学和小学高,中年级均设体育课,低年级设唱游课。1952年起,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根据"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要求,学校体育有了新发展。县内中、小学除坚持上好体育课外,都开展了田径、球类、体操、跳绳和滑冰等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并组建校体育代表队,开展校际比赛。1954年中、小学普遍推行一、二、三、四套广播体操、少年广播体操和儿童广播操。1957年县城中学区域性体育教研组成立,每双周组织体育教师学习体育教育大纲。交流体育教学经验,普遍提高了体育课的教学质量。是年,县城中学推行"劳动与卫国"制度(简称"劳卫制")。首在中学开展"劳卫制"锻炼,兆麟中学、二中、三中有30%以上的学生和教师"劳卫制"合格,分别获一级、二级证章和证书。1958年,学校体育被劳动所代替。196e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田径,体操等运动项目,皆被军事操练、投弹、射击、野营拉练所取代。
1976年遵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中、小学推行了每周"两课"(两节体育课)、两操(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两活(两节体育活动)制度。1979年中、小学实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把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与“达标”紧密联系起来,学校体育又有了新发展。1985年县镇中学"达标"率为70%,兆麟中学达80%,超过了省规定的标准,小学"达标"率为61%,部分农村中学和中心小学也开展了"达标"活动。学校将"达标"成绩,列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三好学生"的必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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