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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双城县群众体育,主要是民间传统体育,活动项目繁多。通常有打跑球、荡秋千、压波浪、打瓦、打窜、棒球、游泳、蹬爬犁、抽冰猴、踢"行头"、跳绳、踢毽、摔跤、武术、象棋等等,多系群众自发进行,而体操、田径、篮球、网球、乒乓球等,仅公教人员才有条件参加活动。
新中国或立后,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都设专人负责群众体育工作,因而群众体育发展迅速。1950年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了体育协会。1951年,国家教育部、总工会发出推行广播体操的通知,县镇干部、职工,利用空余时间,普遍学做广播操。1952年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指引下,全县开展了以广播操、田径、球类为重点的群众体育活动。球类尤以篮球最为活跃。1955年,县委,县政府机关和工厂、驻军及农村相继建立400多支业余篮球队,经常自发地组织友谊赛。每逢节日举行大型联赛。
1956年,建立双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领导全县体育工作。1958年至1962年,由于"大跃进"的冲击,加之三年自然灾害影响,体育活动一度消沉。1963年以后,体育活动虽然得以恢复,但"文化大革命"中,正常的体育活动,又被"军训"所代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各项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农民生活逐步富裕,体育热潮随之掀起。农村以文化站为中心,以“青年之家”为阵地的农民体育活动,方兴未艾。尤其每年麦、麻收季节,各乡(镇)均举办农民篮球赛。在城镇,长跑、练三浴功、打太极拳,气功辅导已蔚然成风。1983年全县有45支田径队,150支乒乓球队,50支太极拳、三浴功、武术锻炼队。有各种体育骨干15000人,带动全县20余万人参加比赛和锻炼,占全县人口的30%以上。
1984年,农丰乡被省评为体育先进乡。五家、幸福、希勤等乡(镇)被松花江行署评为体育先进乡(镇),有13个乡被县评为体育先进乡。1985年,全县27个乡(镇)均举办了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县举办了"迎新春"长跑和"吉祥杯"、"国庆杯"职工晋级篮球赛,退休工人、幼儿,中小学生田径赛运动会。中小学生还举行12次大型比赛。在4082名运动员中有35人,33次破18项县纪录。
1982年全省第5届运动会上,兆麟中学被命名为全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1983年,在全省体育工作检查验收中,按国家评分标准,获得291分,被评为全省优秀单位。
1985年,双城县被省誉为"田径之乡"。县体委被省评为先进集体;业余体校被省评为先进体校;幸福满族乡82岁农民王帮文被评为健康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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