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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放前农民生活
双城县的人民源于北京、盛京、吉林等地的旗人。闲散八旗子弟,不诸耕作,坐其利。衣食来源皆靠雇用汉族流民代为耕种。汉民的大量流入,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力。代耕逐渐变成为租佃关系,贫富不均越来越明显,农民生活档次越来越拉开。
地主:拥有大量土地,靠雇工耕种土地。他们除了具有大量的土地外,还有生产所必需的生产工具与资金,根据土地面积的大小,确定雇用长工的人数。一般情况下。每4-5垧地雇用长321人。农忙时节,如春种、夏锄、秋收时雇用短工。
双城的地主以12%-15%的户数占有83%以上的土地。而雇农、贫农等少地、无地户占总户数的70%以上,土地占有量在15%左右。
长工:靠出卖自身劳动力维持生计。此种人中分为打头的、大老板子(赶马车的)、二老板子、跟做的、半拉子(半个劳力)、更夫,猪官、牛官、羊官等生产辅助人员。长工的工资以年为单位计算,按分工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待遇。
一等是打头的、大老板子,主要负责领导其他长工干活。每人每年所得工钱大抵相当于2至2.5垧地所产的粮食价值。其中有半垧地秸杆,外加一二十元的现款。
二等是二打头的、二老板子,负责辅助打头的和大老板子领导长工进行劳动。每人每年工钱为1.5至2垧地所产的粮食,其中有半垧地带秸杆,外加一二十元现款。
三等是跟作的,主要是跟着劳动,这是长工中的大多数,每人每年工钱为1至1.5垧地所产的粮食。其中有半垧地带秸杆,外加十元左右的现款。
四等是半拉子。名为半拉子实际劳动中出力并不比整工少。每人每年工钱为O.5垧地生产的粮食。外加十元左右的现款。
长工的劳动日数被地主控制的十分严苛。年初商定,正月初六或正月十六上工,腊月二十三下工,中间不许缺勤。如果因事或因病误工一天,要被按一天短工工钱计算扣除。有的长工因病误工50-60天,则要白干一年。例如,有一跟作的长工,一年工钱为一垧地粮食,正常年景垧产5石粮食,核2000市斤,斤粮价按5分钱计,全年为100元。如果误工250-60天,按短工工钱每天2.OO元计,这个跟做的辛苦劳作了一年的成果皆被吞食了。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有误工,多则五六十天,少则十天半月,每个人的年工钱都要被扣除三分之一或一半以上。地主对长工的劳作时间要求极其严苛,每天纯劳动时间都要在十七、八个小时以上,夏季天长,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冬日天短,头顶繁星,脚踏黑地。尽管如此拼命苦作,所得也难以养家糊口。缺欠不足时还要借高利贷,借支额往往超过工资额。高利贷每月利息4分左右。这样,在年未结算时,多数长工都要欠地主的债。由于无力偿还,下年用仍得给原主扛活,循环往复,无力自拔。
租地户,在城里居住的官僚、富商资本家等,在农村兼有大量的土地,自己不参与耕种管理,专靠出租给当地农民耕种。当地也有一些地主自己不愿耕种与经营,也把土地租给少地或无地的农民,坐收地租。土地的出租形式是以垧为单位。计算粮食产量,不管收成好坏,都必须按定产缴纳粮食地租,历史上称之为"定租"或"死租"一等土地正常年景垧产粮食7石右左,租金2.5石,占垧产量的36%,二等地年垧产粮食6石左右,金2.3石,占垧产量的38%,三等地年响产4.5石左右,租金2石,占垧产量的44%,四等地年垧产粮食3石左右,租金为1.5石,占垧产量的50%。除缴纳粮食外,还要加收一部分秸杆。
地主在收租时用大斗,每斗50斤,卖给农民粮食时用小斗,每斗40斤。另外还有很多额外负担,如逾期加成,欠租加息,无偿劳动等。
自耕自种,这部分农民拥有少量的土地,又有劳动力和少量的生产资料,为了生存,便自耕自种。所得生产的粮食数量很少,还必须抽出时间外出打短工,尽管这样,也很难维持家庭生活,依旧是食不裹腹,衣不遮体。
二、解放后农民生活
1945年10月27日双城解放,经过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剥削制度,实现了农民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生活有了基本保障。1948年,由于涝灾,粮食减产,在党的领导下,双城人民通过生产自救很快就恢复了灾前水平。
1958年后,由于"共产风"和"穷过渡"的影响,加上三年的自然灾害,双城县的农民生活处于最低水平,一般的生产队的劳动日值都在1元以下,还有几分钱的,甚至倒找给生产队钱的。1962年的农村年人均收入只有44.70元。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联产承包和大包干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加之部分农副产品的提价,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出现了众多的专业户、重点户。万元户与日俱增,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也大有人在。1985年,农民个人拥有拖拉机3057台,其中大中型1062台,小型1995台。1984年农民人均收入为410元是1962年的9倍多。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数量也大为增加。1985年全县自行车保有量为80000辆,农民占有53200辆。全县电视机保有量为39498台,农民占有25333台,其中彩电1688台,黑自电视机23645台。
1984年国家在双城县的杏山、公正、希勤、周家、单城、幸福、东官、同心、乐群、联兴、水泉、等11个乡、镇的兴龙、树庆、红星、希业、东宁,政旭、安西、东利、新荣、友好、兴团、旭光等12个村,采取等距抽样的方法对120户中的580人进行了农村家庭调查。全年总收入352492元,其中现金收入186300元,全年纯收入237191元,人均收入408.90元。全年总支出259907元。生活消费支出134565元,其中主食36870元,副食20984元,其它食品7693元,衣着16360元,日用品15315元,医疗卫生费支出3741元,文化娱乐支出2593元,住房建筑维修21488元,燃料支出5218元,其它商品支出1153元,其它非借贷性支出5119元。全年结存92584元,其中现金32410元。耐用商品拥有量;自行车56台.缝纫机39架,钟表119座(块),其中手表85块,电视机3台,录音机3台,大型家具77件,其中沙发4个,大衣柜26个,写字台27个,其它2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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