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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九年(1814年)。双城堡设治,首建中屯,为协领治所驻地。后在中屯东,西各25公里处,分设左、右二屯,置佐领署,辅助协领管理旗务。中屯与左,右二屯间,挖立小封堆,以别佐领管地界限。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成立10个巡警分局,行政区划初步形成。民国时期正式划分9个区、4个镇。伪满中期划为2个街38个村。新中国成立后,行政区几经变迁,至1985年底,全县设9镇18乡。
民国时,区镇政权驻地,有为数不多的烧锅、小商铺、作坊,构成乡村集市贸易中心。教育事业开始兴旺,均建有数十间,少则十几间的校舍,设初、高两等教学班。伪满时期,政治、经济统治加深,街公所驻地,经济日趋萧条。解放后,区(乡)、镇所在地,道路拓宽取直;供销、信用合作社、邮电所、广播站相继建立;手工业作坊、小型工业开始兴起。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经济繁荣,部分乡(镇)驻地出现楼房,较多的土草房重新改建成砖瓦房,配以围墙,中小学的房舍多为砖瓦结构,乡镇所在地日趋城市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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