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京旗移垦
嘉庆十七年(1812年)农历四月初二日朝议:京城八旗生齿日繁,生活拮据。不少年轻可造之才,闲居坐废,甚至血气方刚,游荡滋事。拟效法先皇,将在京闲散人员资送吉林地方,给予田亩,自行垦种。吉林将军赛冲阿奏言:"查拉林东北自鞍子山至桶子沟及拉林东南夹信子沟地方,共有荒地25000余垧"。嘉庆帝责成吉林将军提出移旗试垦章程,一切事宜均预筹办。
嘉庆十九年(1814年)十一月十四日,吉林将军富俊检查旧案,发现乾隆年间拉林一带,移旗垦种,新移京旗苏拉往往不善耕作,雇觅流民代耕,久之地为民有,有失皇上爱育旗人之恩,遂提出: "预筹试垦,莫若先期屯田"的试垦章程:先于吉林所属无业闲散旗人内,选丁i000名,出结保送,作为屯丁;每丁补银25两,官府给买牛犋,自行搭盖窝棚,由阿勒楚喀公仓内赏给籽种粮2石;每年给倒毙牛价银1336两,每丁拨给荒地30垧,垦种20垧,留荒10垧,试种3年,第四年起每垧收缴谷粮1石,作为仓贮,10年后移驻京旗,将旗丁已垦熟地分给京旗苏拉每户15垧、荒5垧,留给原垦旗丁熟地5垧,荒5垧,作为恒产,免其交粮,京旗与旗丁犬牙交错便于习耕,四丁四牛为1犋、窝棚1间,4人同住;同时设治,置官管理屯垦事宜。嘉庆帝准奏。
嘉庆二十年(1815年)四月初六日,富俊将军亲自率员前往垦地详勘。勘得阿勒楚喀西,拉林西北80里双城子一带,东西约130余里,南北约70余里地方,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可备移驻京城闲散2000~3000户之用。当即选择适中之地,暂行驻扎,派员履丈分拨,按四丁四牛之数,核算建屯。按八旗(镶黄、正黄、镶红、正红,镶蓝、正蓝、镶白、正白)制,每旗设5屯,计40屯。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春,移来旗丁1000名,分驻各旗屯,垦荒试种。委协领深入各屯督催开垦,春季雨少干旱,开垦费力,每丁仅开地1~3垧。夏季雨水调和,禾谷生长茂盛,丰收有望。不意于七月十四,十五日连降严霜,稼禾受冻,所种谷物只有四分收成。屯垦受挫,少数屯丁逃亡。富俊将军亲临双城堡实地考查,看到灾情实属严重。奏请将嘉庆二十四年起征之租延缓一年,于二十五年征收,由阿勒楚喀仓贮中借给口粮,种籽2000石,四丁四牛1犋,赏银4两,给窝棚1间,4人同住,不便接取家眷。应每人各给窝棚1间,除已给250间外,再添盖窝棚750间,每间需银4两,共需银3000两。朝廷谕允。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富俊将军再次上疏奏言:查双城堡尚有2分荒地未垦,拟于盛京、吉林满、蒙、汉军各旗中挑丁2000名,除建造房屋外,一切事宜均照初次移垦章程办理。
嘉庆二十四年(1 819年)谕准:清政府派员赴双城堡东50里,西35里地方,履丈设屯,分丈地基,刨挖井眼,搭盖窝棚。设左屯(后称东官所)八旗40屯,右屯(后称西官所)八旗40屯;前垦地处所改为中屯。在中、左、右屯之间,挖立小封堆,区分各佐领管界。在拉林与双城堡之间挖立大封堆,以别二协领管界。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初,移来旗丁2000名,分驻左、右二屯,垦荒试种。至此,双城堡共设中、左、右三屯,建起120个旗营子(亦称旗屯)。先后移来旗丁3000名,划拨荒地90000垧。
是年春,富俊将军亲临双城堡左、右二屯巡查,将所见景象,奏明圣上:"旗丁比屋环居,安土乐业。合犋多系一旗,同屯者半属姻亲。犬牙错壤,鳞次分疆,颇有井田遗风。随至中屯,履亩查勘,麦苗已皆长发,正值播种之期,男耕女饁,俱极勤劳。"嘉庆帝阅后株批:"满洲故里,佃田宅宅,洵善事也。"
道光元年(1821年)正月,富俊将军奏准,双城堡中、左、右三屯设随缺地,用于官兵生活补偿。协领1员,给地80垧,佐领6员,每员给地50垧,骁骑校6员,每员给地30垧,领催16名,甲兵120名,每名给地20垧。总计随缺地6560垧。每10垧地给牛价银10两。另在中屯以北,大封堆以内,小封堆以外,东西展长127里,南北展宽5里的闲荒挖立小封堆127个。封堆内荒地,为病、老、革职、退役官丁用地。
光绪八年(1882年)将军铭安奏准,裁总管,改设协领,并裁两翼委协领余多地140垧,归厅署征租。调正随缺地,协领1员,给地80垧,佐领8员,每员给地50垧;防御2员,每员给地40垧,骁骑校8员,每员给地30垧,左右司开缺翻译笔帖式2员,每员给地50垧,笔帖式、领催、甲兵292名,每名给地20垧。调正后随缺地共计6740垧。光绪十八年(1892年)拨东官、板子房等处荒地9000垧,为拉林官兵随缺地。
道光二年(1822年)已垦出熟地6500垧,开始移驻京旗苏拉。原拟全堡移驻京旗苏拉3000户,从道光四年开始,每年移来200户。是年移来京旗苏拉20户分驻中屯镶黄旗各屯。按移垦章程规定,移来的京旗苏拉,每户给建房银120两,官府给建房4间;给治装银15两民;购置牛条器具银50两;每户给车1辆,熟地15垧,荒5垧。原旗丁留熟地5垧,荒5垧。
道光四年(1824年)垦出熟地31000垧。移来京旗苏拉58户。同年出现旗人佣工耕种。道光五年(1825年)移来京旗苏拉74户,招来佃户1127人。(当时旗屯内不许民人携眷居住,佃户只能独身居住)。至道光七年(1827年),6年间移来京旗苏拉487户。招佃3600人。
道光九年(1829年),先后移来京旗苏拉698户分驻中屯各旗屯。吉林将军博启图奏准,将原拟移驻京旗苏拉3000户,改为1000户。余出土地40000垧,添给移来京旗苏拉每户15垧,旗丁每户8.33垧。京旗苏拉后分得之地,在左、右二屯旗丁户吃租(京旗苏拉只知租粮数量和交租户,不知土地座落)。每垧地租8斗。京旗每户得租12石;苏拉每户得租6石6斗。并发给"佃照",佃照规定:"不许增租夺佃,不许抵赖拖欠",未移驻京旗苏拉之屯的旗丁,每丁有11.7垧地缴纳京旗苏拉租。每垧地缴纳京旗租5斗,每垧地缴纳苏拉租2.8斗。以户为单位计算,每户30垧地每垧缴租1石,其中:京旗租2斗,苏拉租1.1斗,官府大租6.9斗。伪满康德5年(1938年)伪县公署命令,双方议商,收租户之收租权卖给了交租户。从此结束了已征收108年的京旗苏拉租。
各佐领除督促垦田耕种外,还按时操演骑射,兵民并重,耕战合一。
二、勘放官荒
双城堡设治后,全县荒地备移京旗苏拉之用,禁止一切流民擅自进入垦荒。如有偷垦,从严惩办。
移驻京旗苏拉后,出现招佃取租,官府逐渐批准民人承领荒地垦种,开始勘放官荒。
咸丰三年(1853年),左、右两翼屯丁承领滋垦地42502响。
咸丰八年(1858年),左、右两翼屯丁承领滋垦毛荒7632.6垧,还承领8000垧地段毛荒8749.1垧。
咸丰十年(1860年)军机大臣瑞麟奏请勘放官荒:"查得双城堡剩存圈荒及恒产夹界荒40000余垧。已经派人勘查,均属平坦沃愆。现有王永祥等佃民认领,先交押租钱每垧二吊,小租钱每垧一百文;捐项钱每垧一千三百二十文。计可收二十万吊。"
咸丰十一年(1861年),勘放圈荒24760垧,恒产夹界荒8394.5响。合计,勘放荒地33160.5垧。
光绪二年(1876年),民界恒产纳租地6220.3垧,民界恒产夹界垦荒8742.87垧。
是年,全堡纳租地81175.18垧。每垧收缴大租钱600文,共入库大租银48700余吊,其中:八旗、民界、双城站(驿站)10573.02垧;八千垧地段8753.1垧;民界恒产夹界垦荒8742.87垧;周荣续垦435垧;滋垦毛荒地44855.29垧;毛荒垦地7815.9垧。1861-1888年勘放官荒表(附表)
光绪十四年(1888年)双城厅进行土地勘查:
双城厅纳租地52410.42垧,查出浮多地1703.65垧;毛荒垦地8161.96垧。三项合计62276.03垧。
八千垧地段纳租地17534.78垧,查出浮多地1059.32垧,恒产夹界垦地9642.05垧。三项合计28236.15垧。
裁撤总管、委协领随缺地140垧。
拉林纳租地28751.32垧,查出浮多地189.58垧。二项合计28940.9垧。
剩存圈荒垦地纳租地17299.58垧,查出浮多地6591.69垧。二项合计23891.27垧。
板子房纳租地2532.68垧,查出浮多地1476.3垧。二项合计4008.98垧。
全厅勘明丈放官荒147493.33垧。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俄人修东清铁路。经由双城段,占用正黄、正白、正红等旗土地600.43垧。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沿路修小站,占镶黄、正白、正蓝等旗地129.95垧。先后占用镶黄、正黄、正红、正蓝、正白等旗各项地730.38垧。其中。不纳租房基地65.79垧,滋垦地436.74垧;八千垧地166.63垧;毛荒61.2垧。总计纳租地664.64垧。东清铁路用地自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起豁免租赋。俄人给予补偿,每垧地50卢布。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四月十六日,荒务分局调查垦荒事宜。核准滋垦原额地49952.11垧,毛荒原额地8161.96垧;八千垧原额地8952.05垧,恒产原额地9642.05垧;周荣滋垦原额地514.33垧,裁撤总管随缺地80.OO垧,裁撤委协领随缺地60垧,周荣续垦原额地476.36垧。以上8项共计73838.86垧。清出浮多地20264.97垧。又放出生熟荒地12896.02垧
宣统三年(1911年),双城厅第三区(今哈尔滨红旗乡)划归滨江县管辖,划出土地30000垧。
民国8年(1914年),全县耕地326670.8垧。
民国7年(1918年)~民国12年(1923年),全县自报升科地415408.88垧;官荒417.56垧;合计415826.44垧。另外留有街基2231197.53平方丈。详见自报升科表:
民国15年(1926年),全境纳租地467882垧。内有民地66788.42垧,旗地389181.57垧;学田1318垧,其它10594.01垧。另外有柳通、革甸528.63垧。
民国20年(1931年),日本入侵,行政区域变化,土地面积减少。
伪满康德2年(1935年),全县耕地340000垧;伪满康德6年(1939年)有耕地342327垧;伪满康德8年(1941年)有耕地333427垧;伪满康德11年(1944年)有耕地306634垧。自报升科、官荒、清查街基面积表(附表)
三、建国后耕地面积
1946年拉林街析出建拉林县,划出爱良等6个村,部分村屯又划归哈市,土地而积随之减少。
1949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248550亩,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占有耕地9.13亩。以后虽有少量开荒,耕地面积仍是逐年减少。198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2853225亩,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占有耕地5.02亩。1949-1985年土地面积变化表(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