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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植业平均垧产值
民国17年(1928年)粮食每垧平均产值75.13元(吉大洋)经济作物平均垧产值436元(吉大洋),民国18年(1929年)播种各作物458368垧,种植业产值3456.8万元(吉大洋)平均垧产值75.04元(吉大洋)。
1949年,全县总播面积为216436.7垧,种植业产值8485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平均垧产值39.2元。1950~1952年,三年恢复时期,种植业生产稳步增长,1952年全县农业生产已恢复到1946年以前水平。总播种面积227306垧,种植业产值达10141万元,平均垧产值44.6元,较1949年增长13.7%,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面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生产由个体转为集体,新的农业增产技术开始应用。1957年全县集体播种面积205898垧,种植业产值为9745万元,平均每垧产值47.3元,较1949年增长20.7%,较1952年提高0.6%,1960-1962年,人民公社化后以"共产风"、"瞎指挥风"为主的"五风"损伤严重,又遭受较严重的自然灾害,生产水平降为历史最低点。1962年总播种面积为212243垧,种植业总产值下降为5515万元,每垧平均产值25.93元,较1949年下降33.7%,较1952年下降41.7%,较1957年下降45%。1966年经过三年调整,人民公社全面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很高,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应用新的生产技术措施,农业生产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全县播种各种作物面积为215146.9垧,种植业总产值达11938万元,每垧平均产值为55.48元,比1949年增长41.5%,比1952年增长24.4%,比1957年高17.2%,1976年全县播种各作物面积达180681.9垧,种植业产值为10481万元,每垧平均产值58.O元,比1949年增长48.0%,比1952年增长30.0%,比1957年增长22.6%。1983年,全县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种植各种作物总面积为190261.2垧,种植业总产值22336万元,平均每垧产值117.4元,比1949年增长2倍,比1952年增长1.6倍,比1976年增长1.0倍,1984年全县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高涨,积极采用各种先进技术措施,种植作物结构改变,全县种植各作物面积190215垧,其中玉米种植面积947679垧,占49.8%。种植业总产值24267万元,平均垧产值为127.5元,较1949年增长2.3倍,较1957年增长1.7倍,较1976年增长1.2倍。1985年,全县遭灾严重,播种各作物面积191115.8垧,遭灾绝产面积65933.3垧,占38%。种植业总产值18654万元,平均垧产值达97.6元,较1949年高1.5倍,较1957年高1.1倍,较1976年高68%,较1984年下降23%,按实际收获面积1251 82.5垧计算,则平均垧产值为149.0元,高于1984年16.8%。
二、农业劳动生产率
1949年劳动力产值523元,年生产粮食2733公斤,劳动力人均年向国家交售粮食706公斤。
1952年,经过三年恢复时期,年劳动力产值为565元,较1949年增长8%,劳动力年生产粮食2953公斤,较1949年增长8%,劳动力向国家交售粮食1023.5公斤,较1949年增长45%倍。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五年平均劳动力年产值546元,较1949年增长5%,较1952年下降O.3%,生产粮食2682.6公斤,较1949年下降22%,较1952年下降9.2%,向国家交植粮食1288公斤,较1949年增长82.4%,较1952年增长25.8%。
1958~1962年第二个五计划时期,由于遭受天灾、人祸,五年平均劳力产值达553.2元,较1949年增长5.8%,较1952年低2%,较第一个五年计划增长1.3%,生产粮食1976.6公斤,较1949年下降27.7%,较1952年低33%,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低26%,向国家交售粮食1028.5公斤,较1952年高O.5%,较第一个五计划期间低20%。
1963~1965年,三年调正时期,三年劳力平均产值464元,较1949年低11%,较1952年低17.6%,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还低16%,生产粮食1941公斤,较1949年低33.4%,较1952年低34%,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还低1.8%,向国家交售粮食788斤,较1949年高11.6%,较1952年低23%,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还低23.3%。
1966~1975年,十年平均劳力产值916元,较1949年增长75%,较1952年增长62%,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67.8%,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65.6%,生产粮食3017公斤,较1952年高O.2%,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12%,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52.6%,向国家交售粮食1098.7公斤,较1952年增长O.7%,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低14%,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高7%。
1979~1982年,4年平均劳力产值1445元,较1949年增长176.2%,较1952年增长155.7%,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164.6%,较"文革十年"增长62.1%。生产粮食3378.1公斤,较1952年增长14.3%,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26.8%;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121.5%;较"文革十年"增长40.9%。向国家交售粮食1305.9公斤,较1952年增长27.5%,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1.4%;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26.9%,较"文革十年"增长18.8%。
1983~1985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8年平均劳力产值2000元,较1949年增长282.4%,较1952年增长253.9%,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266.3%,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261.5%,较改革前四年增长38.4%,生产粮食5045公斤,较1949年增长84.6%,较1952年增长70.8%,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88%,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155.2%,较改革前四年增长49.3%,向国家交售粮食2140公斤,较1952年增长109%,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66.1%,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108%,较改革前四年增长73.8%。农业劳动力劳动生产率表(附表)
三、粮食分配
粮食分配,遵循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原则,合理安排国家征购、口粮、饲料和种子。
1、向国家交售征购粮
1949年,全县参加分配粮食总产量为24357.3万公斤,交售国家7136.3万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29.3%;经过三年恢复时期,1952年向国家交售粮食1 3221.3万公斤,占粮食总产量27751.1万公斤的47.6%。同时国家又向农村返销162万公斤,占交售粮的1.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全县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五年平均交售粮食12720.36万公斤,占五年平均粮食总产量23574.74万公斤的54%。除1953年没有返销粮以外,其余四年国家向农村返销粮食1921.5万公斤,年均返销480万公斤,占交售总量的3.8%;1960年,由于天灾人祸,粮食产量下降,但征购任务未减,在减产5149.24万公斤的情况下,完成征购12940.6万公斤,占总产量18425.5万公斤的70.2%。下年返销粮食2516万公斤,占交售粮食总量的13.7%;1963-1965年3年平均向国家交售粮食9713.7万公斤,占3年平均总产量16868.3万公斤的57.6%。1963年、1964年国家向农村返销948.5万公斤,年平均返销量为474.3万公斤,占年交售量的4.8%;1966-1675年十年平均向国家交售粮食12850.69万公斤,占年平均粮食总产32904.44万公斤的39.1%;1979-1982年,实行各种联产承包责任制,4年平均向国家交售粮食14973.7万公斤,占4年平均粮食总产36122.8万公斤的41.5%,1983-1985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年平均向国家交售粮食23213.5万公斤,占3年平均粮食总产51130.7万公斤的45.4%。
2、口粮
1949年,全县人均口粮387公斤,分配口粮总量为13789.7万公斤,占粮食总产56.6%;1952年,全县人均口粮278公斤,分配口粮总量为10241.7万公斤,占当年粮食总产的36.9%;1960年,人均口粮87公斤,分配口粮总量为3426.2万公斤,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18.6%;1963~1965年,3年平均口粮标准为204公斤,年平均分配口粮总量为9361.7万公斤,占3年平均粮食总产23408.3万公斤的40%;1966~1975年,10年人均口粮标准237.7公斤,年分配口粮总量为12597.3万公斤,占1O年平均粮食总产32904.4万公斤的38.3%;1979~1982年,年人均口粮237公斤,年平均分配口粮总量为12921.1万公斤,占四年平均粮食总产36122.8万公斤的35.7%;1983~1985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年人均口粮标准333.5公斤,年平均分配口粮总量为20316.8万公斤,占3年平均粮食总产5u30.7万公斤的39.7%。
3、耕畜饲料粮
1949~1951年,每头耕畜留饲料400公斤,年平均留饲料1977.95万公斤;1952、1953年,每头耕畜留料标准为450公斤,年平均留料粮总量为2437.9万公斤;1960~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年平均每头耕畜留料粮248.8公斤;1963~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年平均留料粮标准为395.5公斤,年平均留料总量为1910.5万公斤;1966~1975年,每头耕畜留料年平均标准为387.8公斤,年平均留料总量为2446.2万公斤;1979~1982年,四年改革时期,年平均耕畜留料标准为425.1公斤,年平均留料总量1949.1万公斤,1983-1985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年平均耕畜留料标准为720公斤,年平均留料总量为2284.7万公斤。
4、种子粮
1949~1951年亩平均留种子5公斤,3年平均每年留种子粮1585.5万公斤,1952年,亩留冲子粮3.5公斤,年留种子总量为2033万公斤,1953~1959年,亩平均留种子粮为4.5公斤,年平均留种子粮总量为1290.4万公斤;1960~1962年,3年遭灾减产时期年平均亩留种子粮为4.7公斤,年平均留种子粮总量为1244.1万公斤,1963~1965年,3年调正时期,年平均留种子粮6.5公斤,年平均留种子粮总量为1743.7万公斤,1966~1975年,10年动乱时期年平均亩留种子粮6.85公斤,年平均留种子粮总量为1822万公斤,1979~1985年,7年平均亩留种子粮6.5公斤,年平均留种子粮总量为1451.8万公斤。
5、奶牛和猪留饲料粮
1965年,经过三年调整,为发展养猪事业,在粮食分配上开始留猪饲料粮,当年留粮187万公斤,1966~1975年,10年共留猪饲料粮9627.7万公斤,年平均留猪饲料粮962.8万公斤;1976~1982年,4年平均留猪饲料粮1416万公斤;1983~1985年,年平均留猪饲料粮1822.7万公斤。
1968年,开始留乳牛饲料粮12万公斤。到1977年10年共留乳牛饲料粮1300万公斤,年平均130万公斤。
6、贮备粮
1963年开始由人民公社生产队留贮备粮,1963~1965年共留贮备粮1503.8万公斤,年平均留贮备粮592.8万公斤,1966~1975年,10年共留贮备粮10338.4万公斤,年平均贮备粮1033.8万公斤,1976~1982年,7年共留贮备粮16824.4万公斤,年平均留贮备粮1682.4万公斤;1983~1985年,3年有余粮11100万公斤,年平均有,余粮370 0万公斤。
四、现金分配
1956年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当年总收入3980万元,总支出893万元,积累145万元,社员分配2357万元,人均收入65.6元。
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前二年(1958~1959年)年平均总收入5734万元,年平均总支出1341.5万元,年平均积累645万元,年平均社员分配2972.5万元,年人均收入81.83元,后3年由于天灾人祸,收入下降,年平均总收入4587.3万元,年平均总支出1334.3万元,年平均积累247万元,年平均社员分配2609.3万元,人均收入69.45元,5年平均总收入为5047元,年平均总支出1337万元,年积累406万元,社员分配2754.6万元,人均收入74.4元。
1963~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年平均总收入5954万元,年平均总支出1954万元,年积累536万元,社员分配2612万元,人均收入58.8元。
1966~1975年,年平均总收入10083万元,年平均总支出4167万元,年积累925万元,社员分配4239万元,人均收入77.3元。
1979~1985年,7年改革,年平均总收入20924.2万元,年平均总支出6526.4元,年积累1323万元,社员分配11817.5万元,人均收入210.6元。其中:1984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年总收入31530万元,年总支出7456万元,积累1792万元。社员分配22694万元,人均收入410元。1956-1985年社员现金分配情况表(附表)
五、三角债
1956年,高级农业合作化后,农民完全依靠集体经济进行生产和生活。生产队经营好坏与社员生活息息相关。每年都有部分生产队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生产水平很低,收入少,社员入不抵出。但为保证社员的基本生活。年末分配照领粮食、柴草等生活用品,社员欠下生产队债务。由于社员欠款不断增加,占用了集体积累和生产费,生产队无法进行再生产,被迫向国家贷款。当年无力还清贷款的越积越多,出现社员欠生产队的款,生产队欠国家贷款,称之为"三角债"。1971--1985年全县三角债情况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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