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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营管理
1953年至1957年机站体制为国营。双城庆城拖拉机站为农民代耕,的经营管理办法是:机站为甲方,用车单位为乙方,双方在耕作之前签订代耕合同,然后按合同规定进行作业。因机车常常发生故障,驾驶员和农具手技术不过硬,合同往往不能全部兑现.管理、使用脱节,机站和用车单位各算各的账。结果工作效率低,作业成本高,每标准台年作业量只达3000标准亩,亩成本1.78元。机站内部实行定额管理,即依据定额制定计划,按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奖罚。
1958年至1962年6月,国营机站解体,拖拉机和农机具及驾驶员,下放到农村人民公社,实行队有队营、社有队营。农业机械下放到队经营管理之后,与生产结合较紧密,调度灵活,作业及时。由于管理人员不懂技术,缺乏管理知识,加之驾驶员由国营工人变为社员,工作不安心,服务作风差,使用机车保养、维修不及时,致使机车损坏严重。1962年6月,全县报废机车53台。
1962年秋,机站恢复国营体制,县建立拖拉机总站,农村建立6个机械站(每站跨2个公社),7个机耕队。在管理上实行"生产块块抓,业务条条管"的办法,做到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评比,统一缴纳机耕费。机站内部管理推行机车组包作业量,包油料费,包田间维修费,超额、节约者奖励。奖励的方法是:单项计算,以盈补亏,综合奖励,按季予奖(春耕、中耕、伏翻),年终结算。
1963年全县平均每标准台田间作业5660标准亩,比上年提高1.58倍,亩成本下降到1.16元,比上年降低29.7%。水泉、幸福、乐群3个分站实现了扭亏为盈,其它分站亏损也大有减少。
1964年以公社为单位建立分站,机车固定在一个生产大队服务,达到了一社一站,队队有机车。车组和大队实行"双三保”、“六固定”制度。“双三保”:车组保证作业质量,保证不误农时,保证完成机耕任务,大队保证机车组有活干,保证人畜力配合好,保证按时缴纳机耕费。“六固定”:定人员、定农具、定作业地块和作业项目、定质量标准、定扶犁手报酬、定领导干部。同年夏全县推行“定任务,包成本,节约奖励,超过多收”的办法。即:经过站、队双方协商确定机耕任务,纳入生产队计划,再根据任务算出机耕成本(土地岗洼,土壤阻力大小不同,成本有别)包给大队,如果实际成本低于所包成本,节约部分奖给生产队50%,分站30%,县站提取20%;如果实际成本高于所包成本,高出部分由生产队和机站双方共同负责,从经济上使双方结合起来,基本上解决了“两条心”,“两本帐”的矛盾。当年机车作业量平均每标准台为6076标准亩,比上年提高了7.3%。亩成本降低到0.96元,比上年降低6.2%,全县机站盈利21.9万元,名列全省第一。水泉机站被评为全省20面红旗之一,陈锡柱包车组机车作业量创万亩纪录,成为全省标兵。双城县拖拉机作业量耗油成本情况表(附表)
1965年2月中央农业机械化座谈会,充分肯定了双城县推行农业机械化的作法,谭震林副总理指出:"九站加双城是农业现代化"。同年5月,东北局工作组在本县进行农业机械化调查,写出《关于双、榆、九农业机械化的主要经验》。5月18日《黑龙江日报》刊登了《双城县推行农业机械化的经验》,并发表了社论。7月28日《人民日报》、7月29日《黑龙江日报》分别刊登了新华社记者张广友、谭佩金撰写的《先进的农业机械站》,介绍了双城县农业机械站的经验。12月东北局召开农机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双、榆、九"的经验。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和福建省外,其余各省、市都先后派人来本县参观,学习农业机械化的经验。
全县实现集体自办机械化后,1974年推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机具、定成本、定报酬,节约奖励的"五定一奖"办法;1980年到1982年推行按田挂分联产浮动责任制,使农机管理与农业生产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1983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机工作也随之改革。全县369个机耕队,解散23个,保留346个。解散机耕队的大队,农机具承包到车组或个人,为农户代耕。保留机耕队的大队,机耕队改为农机服务队,变成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经济实体。实行农机服务队统一管理,车组包干经营,农户择优选用的农机承包责任制。在农机服务队内部实行机队统一管理,车组包干经营。机队统一管理是统一管理机务人员,统一组织技术训练和技术考核,统一管理农机具,统一供应油料和零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按定额提留,统一结算收支。车组包干经营是以车组为单位进行承包,作业实行按亩收费,机队按定额从车组收入中提取大修提存、折旧费、管理费,其余油料费、维修费、劳动工资3项,由车组包干,自负盈亏。机耕队对车组实行"四定、两赔偿、两奖罚、一验收"制度。"四定":一定农机具(农机具包给车组,包使包修包换件,一定三年不变),二定任务(农田作业数量和其他任务),三定收费标准(每标准亩收费O.8元),四定提留(每标准亩提取大修费、折旧费、管理费各O.1元)。"两赔偿":造成事故当班驾驶员按比例赔偿,丢失工具按价赔偿。"两奖罚":机具状态全年被评为甲级,奖给每个驾驶员20元;被评为丙级,罚每个贺驶员20元;大修费节余奖给车组70%,超支罚车组80%,中途不干者大修费节余不奖,超支从4个人报酬中扣回。"一验收":农机具承包前由农机服务站技术员、机队长、驾驶员联合检查鉴定,登记备案,到承包期结束,仍由三方对主要部位检查,该修的修,该换的换,达到标准状态机务队方可验收结算。农机服务队对外眼务实行农户择优选用,农户自愿选用服务态度好,作业质量高的车组,可选用本大队的车组,也可选用外大队的车组。车组与用户实行合同制,车组对用户:一保任务完成,不延误农时,完不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包赔用户外雇车多用的费用,二保作业质量,作业质量不合格返工重作,用户不再交机耕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用户对车组:一保机车作业条件和数量,二保按时缴纳机耕费。每项工作结束,由用户和驾驶员共同验收交工。车组内部实行按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奖罚。在分配上实行出勤和技术补贴相结合的计酬方法。水泉公社大有大队农机服务队,为农户实行全年一条龙代耕服务。农机服务队对土地承包户农业生产的送粪、整地、播种、中耕、拉地、秋翻、打场和送粮等8个作业环节一包到底,每垧收费110元,解决了服务队吃不饱,到处跑,收入无保证的问题。
1984年冬至1985年春,集体经营的大型农业机械,部分变卖给农户自营,打破了大型农机具全部由集体经营的格局,出现了集体、联户、独户三种经营形式。在372个村中有大型拖拉机636台,其中157个村集体经营292台,占45.9%,97个村联户经营164台,占25.8%,118个村独户经营180台,占28.3%。集体经营中存在机队承包,队长承包、车组承包和折旧承包四种承包形式。机队承包;有专职队长,机队内部实行单车核算,村对机队按作业量定额提取折旧费、大修费,折旧费归村专项使用,大修费由村管归车组使用,实行全额节奖超罚办法;机队提取管理费,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和办公费,油料费、田间维修费和驾驶员工资由车组包干。队长承包:村将机队包给队长个人经营,村固定提取承包费;队长有选用人员、安排机车作业、确定分配和奖罚办法等自主权。车组承包:村直接将机车包给驾驶员个人经营,村固定提取或按作业量定额提取承包费,其余费用车组包干。折旧承包:村按机具已使用年限和技术状态予以作价,再按预定使用年限包给驾驶员个人经营,承包期内农机具所有权归村,承包者逐年偿还机具价款,承包期满,价款还齐,机具归承包者个人所有。个体经营中有联户经营和独户经营两种形式。
1985年为防止大型农机具"一茬烂",县在临江乡进行试点,在个体经营者自愿交回,集体同意收回经营的原则下,将全乡12个村的22台链轨拖拉机全部收回,仍由集体经营。
二、机务管理
为了提高农机具完好率,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在机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一套机务管理制度。
1,贯彻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方针。规定实行双班保养,车组人员明确分工,各负专责。组长管引擎,副班管底盘,行走归助手,农具归学员,车长管全面。
2、开展农机技术大比武活动,促使机务人员苦练基本功。按作业季节分期比赛双班保养,判断排除故障、正确操作、拆装小总成、熟记主要技术数据、鉴别零件和500米不出弯等项的基本功。
3、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和胶轮拖拉机违章行驶的处理规定,并在全县设立6处检查站,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4、规定农机队的场,库、室建设标准。农机队要有单独院庭并有围墙,建设合乎标准的机车库、付油库、农具停放场、修理间和学习室。具体标准为:机车库有门锁、地槽和防火设施,零件库有天棚、砖地、货架,库内零部件能分门别类摆放,精密件有包装,小件装盒或装箱。付油库单独建在安全地点,油桶垫起倾斜15度,接头开关严密,不渗不漏。油料工具清洁,专桶专具专用,有防火制度和防火工具。农具停放场要建在高处,停放台建成鱼脊形,场内有排水沟,放置农具有枕垫。修理间有烘炉、电焊机、砂轮机、台钻,修理时能锻、能焊、能磨、能钻。学习室有政治、业务书籍,指标、制度上墙。
5、建立拖拉机档案,准确记入技术数据,掌握技术状态。
1969年生产大队自办机械化之后,县农业机械局在机务管理上制定了统一的岗位责任制、五级保养制、修理制、保管制、安全生产制等五项制度。提高了农机具的完好率。
经黑龙江省农机厅鉴定,双城县多年来农机具完好率一直保持双九十,机车状态标准达到三不漏(油、水、气)、四净(油、水、气、机身)、一完好(技术状态),农具状态标准达到五不(锈蚀、变形、旷动、缺件、钝)、三灵活(操纵、起落、转动)、一紧固(各种螺丝),完全符合管理标准。
三、安全管理
1、增设农机监理。1958年全县推广使用农业机械以来,县农机局机管股设专人管理农机安全工作。1981年根据农村生产队和个人经营的拖拉机大量增加,县农机局增设农机监理站,设监理员2人,同时各公社农机站配备安全员1人。1983年监理站监理员增到5人,各公社农机站安全员改为监理员。1985年全县城乡共有监理员33人。
2、增加安全设施。机车安装倒车镜,拖车安装煞车、防护网和安全练。每年9至11月定期进行年检与年审。年检检查机车技术状态,不合格者按标准进行修理,待发给检验合格证后方准使用,检查、修理情况记入机车档案。年审审查驾驶员技术状况,办理审查合格手续,方准继续驾驶车辆,检查结果记入驾驶员档案。
3、加强田查路俭。全县设立6处轮式拖拉机安全检查站,防止违章驾驶、酒后开车、随意捎脚、超员乘座、客货混载、带病作业、安全设施不全、性能不可靠等不安全的问题,减少事故的发生。县、社监理员经常深入基层进行田查路检,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
4、培训驾驶员。初训无证驾驶员,每期半个月,学习机械构造、安全操作规程和交通法规等,考试合格者发给驾驶证。复训有证驾驶员,每期7天,进一步提高技术系质和政治素质。每年只能复训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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