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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邮政》
 
 
第二篇 邮政业务
 
 
第一章 国内业务
 
 
第六节 特快专递
 
 
  1984年11月1日,哈尔滨市邮政局国际邮件科和道里、道外、香坊、太平、动力、和兴、
顾乡邮电局开办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国内特快专递时限要求为2天,交通条件较差的地区为3
天,起重200克收费8元,每超重200克或不足200克加收2元。至1986年哈尔滨市邮政局同全
国90个大中城市开通国内特快专递业务。
  1987年1月和5月,哈尔滨市邮政局根据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制定的《省内市内特快专递
邮件处理办法》,增办省内、市内特快专递业务。省内特快专递全程运递时限要求为2天,
特快专递邮件每件限重15000克,执行国内特快专递资费标准。市内特快专递时限要求是,
当天16时以前收寄的邮件当天投递,当天16时以后收寄的邮件,次日上午投递。资费标准:
起重200克收费1元,每超重200克或其零数加收0.35元。市内特快专递不办理保价、撤回和
改寄业务。全市除平房区邮电局和所属支局及农村支局、所不办理此项业务外,其他局所均
办理。
  1989—1990年邮政特快专递有了新的发展,先后开办国内特快专递查询、铁路到货通知
单市内特快专递业务。时限标准为当天11时前收寄的当天下午投递,11时后收寄的次日上午
投递。至1990年哈尔滨市邮政局与全国198个大中城市开通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全市邮政局
所均办理此项业务,出口邮政特快专递邮件增至434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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