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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邮政》
 
 
第二篇 邮政业务
 
 
第三章 分拣封发
 
 
第一节 函件分拣封发
 
 
  哈尔滨邮政开办之初,函件分拣主要按省进行,并且仅对省会局和部分重点转口局以及
铁路沿线局的函件实行直封。其间,哈尔滨邮政函件业务量较少,设置的函件分拣直封格口
不多。函件封发时间是:北路,寄往呼兰、海伦、北安等地函件,每天17时封发,寄往俄国
的平常、挂号信函,每天17时封发;寄往海参崴的平常、挂号信函,每天17时或19—21时封
发;寄往欧洲各国路经西伯利亚的平常、挂号函件,每星期一、三、六17时或19—20时封发,
其中挂号信函需提前30分钟封发。南路,寄往双城堡、宽城子(长春)、奉天(沈阳)、牛
庄(营口)、天津、北京、烟台、上海、香港、日本、美国、印度及欧洲各国的平常函件,
每天上午12时封发。东路,寄往阿什河(阿城)、海林、宁古塔(宁安)、绥芬河的平常信
函每天20时封发;挂号信函每天19时30分封发。西路,寄往昂昂溪、齐齐哈尔、满洲里、博
克图、库伦的平常函件每天22时封发;挂号信函每天21时30分封发。
  民国时期,随着函件业务的增长,哈尔滨邮政函件分拣直封格口有所增加。1924年,吉
黑邮务管理局颁布实施了新的《哈尔滨邮政函件封发时间规定》,增加了封发的频次。
    东北沦陷时期,哈尔滨邮政函件分拣封发由收发系、挂号系、航空速达系负责。设有函
件分拣直封格口440多个,其中挂号函件分拣直封格口140个,封往日本的有50个;平常函件
分拣直封格口300多个。平常、挂号函件,每天白班、晚班各封发1次,航空速达函件,按照
航班每天封发3—4次。
  哈尔滨解放后,建立人民邮政机构,开办邮政业务,业务课负责函件分拣封发工作。19
47年,哈尔滨—绥化、哈尔滨—牡丹江、哈尔滨—佳木斯、哈尔滨—齐齐哈尔4条铁道邮路,
每2天封发1次。哈尔滨—五常、哈尔滨—三岔河2条铁道邮路,每4天封发1次。市内互寄的
函件,上午收寄分拣,下午投出。1948年12月29日,松哈邮电管理局通令哈尔滨特别市邮政
局,对寄往冀、察、热、辽等地的函件实行“平十挂三”的直封标准,即平常函件满10件,
挂号函件满3件,实施直接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哈尔滨市邮政局函件分拣直封格口仅有20个,大量的函件封
往北京、天津、济南几个大的转口局经转,既延误了函件运递时间,造成函件大量积压,又
给转口局增加了负担。
  1953年,哈尔滨邮局按照邮电部工作会议和邮电工会全国委员会会议要求,学习推行天
津邮局函件分拣封发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函件直封格口的建设。同时本着函件在中途运行
时间最短,到达寄达局距离投递时间适当的原则,根据火车时间表,确定运邮车次,发运路
向,实行计划封发,将哈尔滨封发至密山、鸡西、虎林、宝清、桦南、勃利、林口等地的函
件,由哈尔滨至牡丹江改发为哈尔滨至佳木斯,转佳木斯至牡丹江、林口至密山的车次带运,
函件较之过去提前了24小时到达收件人手中。对太原、西安等地设置直封格口27个,实行直
接封发,加快了函件的传递速度,减轻北京、天津、济南等转口局的负担。至年末,哈尔滨
邮局设置函件分拣直封格口达到244个。
  1954年,哈尔滨邮局贯彻执行邮电部邮政总局颁布的《国内平挂函件分拣办法》,按火
车路段设置初分格口,相应设立细分座席,实行按邮车分拣。信函处理时限为“进三出四”,
即进口邮件3小时之内处理完,出口邮件4小时之内处理完,缩短了函件的全程运递时间。
  1958年邮政总局在济南召开全国邮政分拣封发工作现场会议,会议提出要增加直封格口,
减少经转层次,按照函件流量近密远疏的规律,设置分拣格口,加快邮件传递速度,减少分
拣封发工作的重复劳动,提高分拣效率和质量。规定了上下级局所之间和直达邮路各局之间
的往来函件必须直封,实行平常信函10件,挂号信函3件的直封标准。还规定了函件的经转
关系,即凡是不够直封标准的函件,不论收寄局规模大小,一律向寄达局的转口局进行分拣
封发。凡铁路沿线局所则发邮车经转。哈尔滨市邮局贯彻落实全国邮政函件分拣封发工作会
议精神,调整作业台席,划分了24个路段,设置918个函件分拣直封格口,合理组划了分拣
封发作业组织,实施交叉作业生产,加快了函件处理速度。1959年,哈尔滨市邮局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制定的“平八挂二”的函件直封标准,即平常函件满8件,挂号函件满2
件,实施直接封发。对进口1小时左右接转函件,交换量不大的车次,采取了集中分拣、突
击赶发的方法。同时又将进口函件时限由3小时缩短为1个半小时,出口函件时限由4个小时
缩短为2个小时。函件直封格口增至1733个。其间,涌现出李荣等一批先进人物,创造了先
进分拣经验。1959年7月18—22日,省邮电管理局在哈尔滨市邮局召开了函件分拣封发工作
现场会议,哈尔滨市邮局作了经验介绍和操作技术表演,受到与会同志的好评。
  1960年,哈尔滨邮政、电信合并为哈尔滨市邮电局,恢复“平十挂三”的函件直封标准,
函件直封格口减至840个。1962年,哈尔滨市邮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
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分拣封发作业组织,减少了内部作业程序,严密了工序间的交接
手续,精减了一部分分拣封发人员。1963年增设237个函件直封格口。通过整顿,劳动效率
和通信质量有了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哈尔滨邮政函件分拣封发工作继续贯彻执行邮电部确定的“平十
挂三”的函件直封标准。实行按铁路沿线和非铁路沿线确定转口的分拣封发办法。广大邮政
职工排除干扰,努力工作,保证函件分拣封发工作正常运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哈尔滨市邮政局加强了函件分拣封发的质量管理,各工序实行
“不复核不出手”,“不检查不出口”,保证了函件的通信质量。1983年,哈尔滨市邮政局
为适应邮政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立刷件分拣科,对印刷品邮件实行单独分拣封发。刷件分拣
科有11个台席,直封格口369个。并从贵阳市购进安装平刷分拣机械化流水线,结束了印刷
品手工分拣的历史,提高了工作效率。每小时分拣2118件,每日分拣16900件。
  1985年12月,邮电部邮政总局颁布了《关于部分调整邮件分拣封发关系的方案》,在全
国统一划分为236个邮区,实行中心局集中分拣和直接封发相结合的分拣封发体制。哈尔滨
市邮政局是哈尔滨邮区的中心局,负责区内各局进出口函件的汇集、分拣、封发,也是干、
支邮路的汇接枢纽。按照《关于部分调整邮件分拣封发关系的方案》规定,函件仍按“平十
挂三”标准,建立直封格口。寄至直辖市局、省会市局、地市局以及业务量大的县(市)局
的印刷品与信函的处理严格分开,实行单独分拣封发。取消一级干线火车押运班散件分拣封
发作业。1988年1月,哈尔滨市邮政局按照邮电部邮政总局规定,全部取消火车押运班散件
作业组织。1990年2月,恢复函件分拣科,更新函件分拣设备,改造
  函件分拣场地。设立出口平信直封格口374个,出口挂号直封格口333个,出口快件直封
格口422个。函件分拣封发工作步入新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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