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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消协系统加强消费教育指导与监督,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在2009年1~10月,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消费者咨询7751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360件,解决4251件,解决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7万余元;全市开展消保业务培训2期,培训人数110人;开展大型城乡咨询宣传活动2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有关消费信息100余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先进集体、2008年度工作创新奖、落实首项职能先进单位、商品服务监督优秀二等奖及母乳代用品市场监督活动单项工作优秀奖。在11月召开的全国消协组织投诉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上,哈尔滨市消协总结的经验材料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好评;被黑龙江省消协评为全省消协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获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工作创意和创新奖等殊荣。
围绕消费年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在“3·15”活动月期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00余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份,为农村消费者送法律法规、农业科技图书、刊物2万余册。哈尔滨市消协于2009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由消费者自己选“消费者信得过企业、消费者信得过商品”活动。共有70家企业、30种商品被授予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商品的荣誉。3月24日,市消协在阿城区双丰镇举行“送法律法规、送咨询服务、送消费知识——三下乡”活动。当天接待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为农村消费者送去法律法规、养殖知识书籍万余册,发放宣传材料4万份。
哈尔滨市消协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工作原则,各项消费维权工作均取得进展。通过发布消费警示、开展对比实验、培养完善《绿色陶然居》消费教育课堂的发展及问卷调查活动均取得了消费维权的显着成效。至10月末,哈尔滨市消协共发布了12期具有针对性的消费警示信息。2009年4月,哈尔滨市消协对全市羊毛混纺商品市场销售情况进行了比较试验活动,并委托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所对全市6个商场、20个销售厂家的商品进行比较试验,对试验结果提出了建议。8月中旬,哈尔滨市消协对辖区内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状况展开调查。其中,150份为购买过家电下乡产品的问卷,30份为未购买过家电下乡产品的问卷。150份购买过家电下乡产品的问卷中有34份为接受过售后维修服务的问卷。完成了省消协部署的消费账单问卷调查工作,共发放消费账单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600份。2009年,哈尔滨市消协完成了中消协部署的关于《消法》修订征求修改意见工作,共提出了9条修改意见,均被全部或部分采纳。市消协系统利用调查、调解和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等职能,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消费纠纷,多次到投诉和解站上门进行培训服务,讲解消法、相关商品“三包”规定,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在大冬会期间,哈尔滨市消协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并向各区县(市)消协下发了大冬会消费维权应急预案,全市消协系统全力做好大冬会期间的接电话、统计分析报表、信息报送、接待投诉等工作。依托各区县(市)消协组织,市消协加快“一会两站”建设(即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至年末,全市消协系统共建立消协分会226家,消费者投诉站和联络站689家,形成覆盖全市的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一会两站”在快速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部分行业领域,在没有三包规定、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消费者投诉问题很难解决的现象,哈尔滨市消协首先与家具行业协会建立了专家委员会,共同起草《哈尔滨家具行业处理纠纷解决办法》,并号召该协会会员单位推行“先行赔付”的做法,拓宽了投诉渠道。南岗区消协在受理食品过期的案件时,利用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采取对某大型超市实行10倍赔偿的举措,使该案件成为哈尔滨市首例“10倍索赔案”。
哈尔滨市消协为消除本市商业企业信誉卡使用混乱的现象,推出在全市商业企业推广使用统一样式信誉卡的创新举措,制定《信誉卡监制、发行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将全市所有食品销售场所使用统一的专用信誉卡发放到各辖区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大型场所。自活动开展以来,道外区消协率先在南极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发放8300本信誉卡,至年末,全市发放信誉卡20余万本。市消协按照《市工商局关于委托消费者协会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的批复》的文件精神,继续执行授予全市各级消协监督信誉卡执法权和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即时处罚权。
2009年,哈尔滨市消协联合各级新闻媒体,与其结成坚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阵营。全年共在《中国消费者报》、《黑龙江晨报》、《生活报》、《新晚报》、《哈尔滨日报》等各大报刊发表80余件维权宣传报道;与省电视台《法制频道》联办6次维权节目。市工商局、市消协多次参加行风热线新闻现场互动节目,现场共接受访问47个问题,46个现场咨询电话。针对消费者现场提出的48个消费投诉,市消协进行了调查,并予以解决。与《新晚报》联合推出了《揭密消费潜规则行动》系列专栏报道,通过网站、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领域里“行业潜规则”。并采取主动出击,边征集,边处罚的强势手段,联合哈尔滨市工商局采取行动,重点检查餐饮业的不规范行为,共出动执法队伍500人次,共检查120家,处理30余家,在媒体实名披露近40家。倡导先期赔付,拓宽维权经济基础。市消协与《新晚报》于2009年3月11日联合发起“和谐消费——为你‘先行赔付’”活动,共同倡导全市各类商业主体自主建立“先行赔付”服务制度,成立“先行赔付金”,全市有15家大型商场建立了“先行赔付”服务。5月中旬,市消协与《新晚报》联合开展“搬家添堵,帮你维权”专栏。通过本次维权活动,都乐和顺达两家公司通过媒体向消费者道歉。市消协与市商务局、市仲裁委员会等6家单位组成了专家团,对搬家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哈尔滨市搬家服务规范》进行讨论。市质监局已向社会公开发布《哈尔滨市搬家服务规范》。
塑造“网上消协”形象,搭建信息化建设平台。哈尔滨市消费维权网从2007年底建立至今,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提高了全市消协系统互联网普及应用程度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打造了“网上消协”的窗口形象,并不断对“消费者之家”网页进行定期维护。至年末,通过消费维权网投诉达80余件,解决率100%,实现了消费者“足不出户就维权”的新举措。
中国消费者协会研发了全国消协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并将哈尔滨市消协作为试点单位。此项信息化建设工程搭建了消费者投诉咨询信息录入、调解、督办和存储、分析、查询为一体的网上信息管理平台。哈尔滨市消协为各辖区单位配备了专业的登记人员以及高配置宽带连接传输速度的计算机,确保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畅通无阻,并组织了大规模的系统培训工作,指导该系统的操作方法。在中消协开展的关于做好投诉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哈尔滨市消协代表作了经验交流报告,得到了中消协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维权监督员。8月,哈尔滨市消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50名维权监督员,成立伊始就组织10名监督员对哈尔滨市公交服务展开了消费体验,并召开了维权监督员成立大会,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向纵深开展。完善消费维权律师团工作机制。2009年,市消协组建了由30名律师组成的维权律师团,经过实践,维权律师团在参与日常消费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及宣传服务、建立律师团值班制度、参与《消法》修改意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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