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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保险》
 
 
金融综述
 
 
【外汇管理】
 
 
  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哈尔滨分局发挥以边贸为重点的外汇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全省经贸事业的发展。
  2002年,全市结售汇总额198 74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银行结汇收入77 36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0.9%;售汇支出121 38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结售汇逆差44 017万美元,比上年下降10.5%。
  采取措施,搞好边境贸易外汇管理。2002年4月,该分局成立课题调研组,对边境口岸地区与俄罗斯开展边境贸易及银行结算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黑龙江省中俄边境贸易结算情况的调查报告》。7月,总局将单笔金额由原来的2万美元扩大到等值8万美元。8月,中俄两国总理会晤期间,中俄两国央行签署《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分局制定《关于黑河与布拉格维申斯克开展边贸本币结算实施细则》,已上报总局。9月,分局领导率领有关支局局长赴云南、广西考察边贸结算情况,写出了《云南、广西边贸结算方式给我们的启示》。出台《黑龙江省边境小额贸易出口核销管理试行办法》,得到总局批准并于2002年初试行。10月,在绥芬河中行和农行开展外币兑换点业务,办理外币兑换2 292万美元,用兑换水单核销807万美元。
  加强进出口核销管理。2002年,哈尔滨市贸易进口付汇额为35 625万美元,到货核销额为38 014万美元,核销率为107%,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全市共实现出口44 414万美元,收汇额31 576万美元,收汇率为96.8%;发单73 028份,收单67 672份,核销74 848份,注销777份。加大清理逾期未核销力度,共清理30 827万美元。全年举办4期进出口核销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400余人次。
  加强非贸易外汇管理。启动和运用因私购汇微机系统,实现对全省、全国的联网;对外汇账户管理进行改革,运作账户微机系统,实现全国联网。
  加强外资外债管理。2002年,为119家新批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了外汇登记证,批准开立资本金账户152个,批准资本金结汇322笔,金额4 059万美元。批准撤资付汇2笔,金额336万美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17笔,金额337.5万美元。为10家境内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出具境外投资资金来源和投资风险审查意见。办理境外投资登记企业3家,按期完成当年外汇年检任务。做好外债管理统计监测工作。哈尔滨市外债余额53 74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做好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境外股票上市外汇管理和证券公司外汇市场准入与退出。
  完成了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各项工作,为国际收支平衡提供数据服务。2002年,汇总全省间接申报数据199 152笔,比上年增长26%;收支金额总计411 85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9%;汇总汇兑统计申报金额6 204万美元,比上年降低49%;汇总银行结汇收入金额176 72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61.74%,售汇支出金额207 38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汇总外汇账户统计期末余额240 41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17%。
  组织开展对上年国际收支数据的清理工作,共清理收支数据信息36 370笔。其中对进口付汇核销单核查18 040笔,非贸易付款申报单核查1 520笔,涉外收入申报单16 810笔。共检查出错误、可疑或填制不完整的申报单约8 000笔,清理单位基本情况表中"行业、企业属性不一致"的共计685笔。
  加强非现场核查工作。2002年,已完成全省间接申报非现场核查26 231笔,核查出有疑问或不规范的数据信息1 100多笔。
  加大外汇查处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监管工作。全年共组织10项专题检查,37次联合打击非法外汇买卖行动,共对162个外汇指定银行、金融机构、涉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检查和调查,查出有违规问题的共1 512笔,违规金额12 608万美元,罚没款273万元人民币,已收缴罚没款216万元人民币,结案率和收缴率分别达到98%和94%。
  做好全年外汇检查工作。开展对边境口岸地区外汇指定银行近两年的外汇业务、对外汇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工作、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等专项业务进行检查和调查。对历史遗留的逾期未核销问题进行清理。核清历史上共遗留逾期未核销问题288笔,金额487.06万美元。严厉打击外汇黑市和"地下钱庄"。与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打击外汇黑市交易活动37次,捣毁黑窝点2个,取缔"地下钱庄"1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名,行政处罚8名,收缴罚没款折合人民币55万元,扣押现钞或冻结账户资金折合人民币29万元。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5起,其中,有3起已查清案情并上报总局,对2起与公安机关共同行动开展的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案,进行了55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加强金融机构外汇监管工作。为省内12个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了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核准手续,为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的50个分支机构办理了境内居民因私购汇管理信息系统银行业务准入录入手续,为2个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了外汇业务备案手续。在边境口岸准许5个银行网点按市场浮动汇率办理现钞结汇业务,在边境口岸建立了外汇收支统计检测快速反应报告制度。
    (吴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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