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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窗口指导,支持哈尔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就业再就业工作,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促进了经济金融的发展。
⒈为贯彻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年内,哈尔滨市金融机构以发展为主题,正确处理好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增强信贷服务和贷款营销为主线,继续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优化信贷结构为依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业务为切入点,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辖区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2003年7月28日,组织召开了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呼兰现场会,通过推广呼兰成功的经验,以点带面,促进人民银行系统、农村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形成农业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的局面。这对于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支持"三农"工作起到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密切合作,促进项目融资。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省计委联合召开了全省项目推介会。该次会议共向金融机构提报了10个方面167个项目,总投资361.4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162.15亿元。
⒉参与制定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得到了省、市政府的肯定。同时,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对老工业企业由于政策性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了全面摸底、核实,并向国家争取信贷政策支持。一是争取国家各总行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调增贷款限额、授信额度。二是向国家建议放宽呆账贷款核销政策,增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呆账贷款核销额度。三是向国家建议对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予以二次剥离或核销。
通过发挥人民银行"窗口"指导作用,金融机构运用各自的金融产品优势,使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进入了银企联合、银政联合的操作阶段。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已与哈尔滨市政府签定支持哈尔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授信额度100亿元的意向书;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已与哈尔滨市政府签定支持哈尔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授信额度30亿元的意向书;为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能力,向沈阳分行申请增加了13亿元再贴现限额,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再贴现限额已达25亿元,仅10、11月就对各家商业银行办理了再贴现15.1亿元,发放再贷款7亿元。
⒊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累计发放再贷款46.3亿元。
⑴用好短期再贷款。对省、市两级商业银行发放短期再贷款21.1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临时资金需要。其中发放支持中小金融机构专项再贷款8亿元,用于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
⑵加大支农再贷款投入。下摆支农再贷款6.71亿元,比上年增加1.62亿元,增长32%,保证了全市农村备春耕生产资金需求,为"三农"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年末,支农再贷款已全部收回。组成3个调研检查组,历时3周,对十二县(市)备春耕生产资金需求及支农再贷款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走访了36个乡镇、50个村屯、260户农户,掌握了备春耕生产资金供求的第一手资料,为支持农民种上地、种好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适时下摆资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再贷款的逐年增加,支农效果逐年提升,农户贷款面由1998年的27%提高到85%,不仅为农民节约利息支出4000多万元,也促使了农村信用社减亏幅度达到12%。
⑶受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和货币市场资金价格攀升影响,再贴现业务从萎缩走向活跃。2003年1~9月,再贴现趋于萎缩,仅办理0.21亿元。自9月21日存款准备金率上调一个百分点后,票据转贴现市场利率大幅上升,再贴现走向活跃,重新成为全市各家商业银行重要的融资渠道。2003年,已累计向工行、中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东方财务公司等6家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金额21.27亿元。全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81.4亿元,办理票据贴现183.1亿元。
⑷及时发放政府借款。向黑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发放政府借款2.4亿元,用于原黑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个人债务兑付。
⑸做好紧急贷款、老再贷款管理和存款准备金监管工作。2003年,做好老再贷款清收工作,采取法律手段清收兴安证券逾期再贷款;召开了老再贷款清理工作会议,布置了对辖内老再贷款、紧急贷款的清收任务,并逐笔清理调查,逐笔确认占用形态,完善贷款的相关手续,落实还款计划,清收老再贷款205万元。
⒋哈尔滨市商业银行2001年与哈尔滨市妇联合作开展对下岗女工小额担保贷款,2003年该行又被市政府确定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惟一承办行。2003年末,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597万元,已向580名下岗职工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金额746.8万元。到年末,全市消费贷款余额131.5亿元,增加47.6亿元,增长546.7%,同比多增17.2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突破100亿元。
⒌2003年,加大了利率、房地产信贷、货币政策工具的检查力度。一是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了两次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检查,对检查出的利率标注不当、约期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汇总监测了大额外币存款利率情况;设立利率咨询举报电话,在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设置利率违规举报牌,接待利率咨询、举报百余次。二是根据总行精神,组织协调市建委、市房产住宅局、工商银行住房支行、建设银行房贷部等相关部门,对哈尔滨市房地产现状和风险特别是对房地产空置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对市房地产信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对部分金融机构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进行检查。四是对全辖支农再贷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两次检查,确保支农再贷款服务于"三农"。五是对黑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政府借款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⒍2003年,共完成了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调研报告50余篇,报送金融信息1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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