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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加强经济金融调查统计和分析,为执行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提供决策依据。2003年,金融统计新制度出台后,更新、编制各类报表,金融统计项目更加科学。继续推进景气监测、商品交易价格调查,及时反映了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趋势。围绕金融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12项专题性的联合调查。年内,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共完成专题调研报告140多项,并按季完成了56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报告,建立了与有关部门的资料交换制度。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入库数据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地发挥了防范信贷风险的预警作用,商业银行借助全国联网查询,否定有潜在风险的贷款116笔,总金额12亿元。
⒉做好支付结算服务,会计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总行的部署,哈尔滨市成为第三批大额支付系统推广城市,经过筹备与建设,12月1日实现了系统上线运行。电子联行系统实现平稳运行,全年全省共办理业务187万笔,金额达12215亿元。组织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推进会计"四集中"核算,建立会计事后监督系统,切实防范了资金风险。在全辖区实行财务费用开支全账户管理,费用管理粗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⒊履行经理国库职能,确保国库资金安全。2003年,全省各级国库共经收中央级预算收入252.7亿元,省级预算收入118.9亿元,经办省级预算支出346.4亿元。组织发行凭证式国债4期,共计92亿元,兑付国债本息480万元。配合国税部门解决了征收机关出口退税管理失控问题。参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了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清算的有关办法,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于12月启动。协助制定国税银行联网工程的有关办法,促进了国税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的顺利实施。开展了对各级国库及城区代理支库的国库业务检查,保证了国库资金的安全。加强对地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围绕财政预算资金的收支变化、国债发行和兑付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宏观决策提供服务。国库电子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完成了《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的推广和应用,哈尔滨市实现了支付系统和国库内部往来顺利上线。
⒋支持和保证金融电子化进程。2003年,全辖金融电子化建设、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水平得到提升,为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提供了技术支持。银行卡工作进展顺利,制定了银行卡发展规划,规范了专业化服务标准,哈尔滨市POS机全部连入新建的技术平台,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80%。完成了涉密网建设和内联网升级改造、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全国联网、国库核算系统接入支付系统的技术准备工作。
⒌改善货币供应和调节工作。2003年,受"非典"疫情影响,货币发行调款期被迫推迟了两个月,大量发行基金无法调运到位,给全省货币发行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面对困难,全省各级人民银行采取措施,及时调整调运方案,全年累计省外调运发行基金270亿元,现金净投放68.3亿元,满足了全社会商品流通的需要。继续开展残损人民币回收销毁工作,全年销毁残损人民币213.9亿元。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宣传,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人民币犯罪活动,全年共收缴假人民币949万元。组织实施了商业银行出纳、储蓄一线窗口人员反假币上岗证制度,审查发放上岗资格证3.3万份,持证上岗人员比例达到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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