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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清理拖欠货款11 989笔,累计清理收、付金额296 987万元。其中,清收人欠货款4 994笔,金额140 417.1万元;偿付欠人货款6 995笔,金额156 569.9万元,实现了清理1/3以上的要求,达到36.2%。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开展了3次较大的清欠活动。
一是东北三省市联合清欠。推出了23户重点企业参加,共注入清欠启动资金39 2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4 325万元(流动资金15 100万元,基建项目14 000万元,技改项目5 225万元);地方企业自筹资金4 902万元。到1991年9月20日清理期结束,累计收、付拖欠货款7 192笔,金额196 292万元,其中欠人货款4 589笔,金额104 943万元。按清欠试点成果测算公式计算,周转达到7.2圈,超过国家清欠办公室要求的循环4~5圈的要求。
二是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款的连环清理。共注入资金9 262.7万元。其中:注入贷款7 204万元,占计划的99.1%;地方企业自筹资金2 058.7万元,占计划的109.8%。到11月20日清理期结束,累计收、付拖欠货款4 343笔,金额71 613万元。其中:清收人欠货款2 183笔,金额34 885.1万元;偿付欠人货款2 160笔,金额36 727.9万元,按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清欠办公室清欠成果测算公式计算,周转圈数分别为5.1和7.73圈,超过国家规定周转3~4圈的要求,在连环清欠中,向市外偿付货款22 646万元,占偿付欠人货款总额的61.7%。
三是组织开展市内行业内、跨系统和重点行业清欠。在注入启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采取"此增彼减"、"此投彼收"的封闭式清欠办法,先后在纺织、化工、医药、轻工、机械、物资等8个行业内进行了11次清欠。截至1991年11月30日,共注入清欠启动资金2 216万元(银行贷款1 794万元,企业自筹422万元),累计收、付454笔,金额29 082万元,完成年计划181.8%。其中:收入欠货款208笔,金额14 183万元;偿付欠人货款246笔,金额14 899万元。
同时,为防止新的拖欠发生和扩大,在清欠的基础上,对可能产生拖欠的因素制定了预防性措施:第一,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堵住投资缺口。一是所有的新开工项目,在计划规定的投资"笼子"内,并实行项目当年投资规模和项目总投资规模双重控制,资金必须经审计部门审计落实后才能批准开工。二是超概算投资计入年度投资计划,对建设期利息、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的超支,经批准需增加的投资,计入年度计划投资内,不留缺口。三是建设单位不准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施工单位不准因任务不足,而同意拖欠资金承包工程。四是不得将施工单位流动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一经发现,取消施工单位承包合同。第二,积极筹措资金,补足财政“三欠”缺口。一是对历年陈欠,市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做到“老帐逐步还,新帐不再欠”。二是对企业挂帐,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补能力,督促企业逐年消化。第三,认真实行“压贷挂钩”,严格控制亏损,认真实施“压贷挂钩”方案,积极推广名牌产品战略,发展名优产品,把过高的产成品资金占用坚决地压缩下来,严格控制亏损,认真实施扭亏方案,对扭亏无望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措施。
(王德臣 许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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