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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金融监察工作本着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国民经济保驾护航的宗旨,密切配合教育、清理、整顿活动,深入开展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截至年末,全市金融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5起,涉案金额221.33万元。其中,万元至10万元案件8起,占22.9%;10万元以上案件11起,占31.4%;有4件公安部门立案侦察,有23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人员38名,其中党员10人,副处级干部1人,正、副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30人。现已结案31起,结案率为93.9%。为配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开展,市金融系统纪检组、监察室加强了群众来访,安装了举报电话,规定了处理程序,并配备专人负责。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41封,办结率达到100%。
金融稽核,重点开展了对市建设银行的常规稽核和市人民银行的内部稽核。全年共完成总行、省行必查项目和自定项目10个,稽核检查金融机构218个(次),占全市金融机构的28.9%。查出在贷款、存款、结算、利率、储蓄、现金等方面的违规金额56 047万元,已纠正的20 548万元,对各类违规问题罚款36万元。
(王德臣 许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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