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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金融监察围绕着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和廉政建设这个重心,深入开展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发生经济案件21起,其中,万元以上的12起,10万元以上的3起,百万元以上的1起,涉案人员25名,总金额为425.8万元,已结案11起,追回脏款317.6万元,发案率比上年下降60%,但涉案金额比上年增长了43.5%。其中,挪用公款案件占发案数的80%,作案人员向高层次发展,基层办事处科长,所、社主任占相当比例。
1992年金融稽核,按照总行、省行的布署和金融工作特点,重点开展了对各金融机构的专项稽核、人民银行专项贷款稽核、农村信用社委托稽核、农业银行常规稽核、人民银行内部稽核等5个方面,14个项目的稽核,检查各类金融机构323家(次),投入4 397个工作日,查出违规金额1.46亿元。其主要问题是:(1)呆滞、沉淀有问题贷款增加,金融风险增大。(2)人民银行专项贷款管理偏松、逾期贷款欠息比重大,据查逾期贷款51.4%,欠息3 139万元,有问题贷款48%。(3)农村信用社扩大业务范围,超比例发放贷款,套取、坐支现金问题突出,利率执行随意性大。(4)农业银行超规模突击放款,用流动资金投资固定资产建设,退压票据问题较突出。(许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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