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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外汇管理局本着强化宏观管理,减少微观控制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简政放权,改善外汇外债管理。截至年末,出口收汇(本市经办)1.69亿美元,完成国家下达计划的104.09%;非贸易外汇收入845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05.6%;按规定足额上缴中央外汇0.68亿美元;地方进口用汇支出1.41亿美元,完成年计划的94.1%。一是加快了外汇核销速度。当年完成出口收汇核销3.8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07亿美元,核销率96.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二是强化非贸易外汇管理和出国团组用汇审批。对776个出国团组,批汇579万美元,已核销435个团组,节余外汇107万美元,清理155个逾期核销团组,节余外汇34.8万美元。对非贸易涉汇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了20家挪用、套用外汇券的违纪问题。三是严格外汇检查。对80户涉汇单位和5家金融机构进行了检查,查出违纪金额70余万美元,并予以纠正和处理;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外汇黑市,处理7起私炒外汇案件,罚没款3 974万美元、4 050元外汇人民币,强制收兑1 150美元、300元外汇人民币。四是加强了外债统计监测。截至年末,外债余额为1.82亿美元,比上年增加O.4亿美元,增长28.2%。其中外国政府贷款6 597万美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955万美元;国际商业贷款274万美元;买方信贷788万美元;国内外租赁1 530万美元;补偿贸易中需用现汇偿还部分109万美元;国内金融机构外汇贷款7 919万美元。当年新增外债3 850万美元;偿还外债2 037万美元;付息298万美元。新增外债主要投向是轻纺和机电、化工业,期限以中长期为主。(附表)(许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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