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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社会集资清理工作。4月份以来,先后两次对全市社会集资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查出非法集资企业528户、25 806万元,制止了30余户企业近亿元的集资,防止了银行储蓄存款的大量分流。同时对原计划安排发行的10亿元企业债券,除一季度没有文件明确前批准的12 150万元短期融资券外,其它一律停止发行。此外,对哈尔滨长城科技产业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曾多次加以制止,并向总行打了专题报告,年初,按照总行要求,冻结了长城公司的所有帐户,并积极参加专案组工作,对该公司全面清查。由于情况反映及时,工作细致行动快,及时追回了转移的资金,使其在哈尔滨市的集资得到100%的清退。
2.推进企业股份制,培育和开发股票市场。全年协助体改委共审批股份制企业132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15家,有限责任公司117家。同时。创造条件使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股票上市。
3.证券流通市场进一步发展,交投活跃。一是组建哈尔滨证券交易中心。建成了一个拥有30个席位、设施先进的证券交易中心,并在中心试行了短期融资券的招标发行,变企业债券的行政发行为经济发行。二是组建了哈尔滨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目前已有9家企业进行股票登记和托管,为了使登记公司和股份制企业都能有章可循,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内部股权证管理办法》,使内部股票的管理有法可依,抑制了内部股票的黑市交易,净化了内部股票市场。三是支持中介机构开办异地买卖股票业务。先后批准了哈尔滨证券公司、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哈尔滨财政证券公司、哈尔滨市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哈尔滨市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哈尔滨市城市信用联社等6家机构加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哈尔滨市设立了股票交易厅,开展代理买卖异地股票业务,现已有4家交易厅正式营业。截至12月末,各种证券累计交易达到26.3亿元,其中:代理股票买卖1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亿元,增长69.6%。
4.有计划发展金融机构。全年共批准新建金融机构109个,其中银行机构84个,非银行金融机构25个,储蓄所54个,分理处20个(包括2家保险公司办事处),城市信用社8个。到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已发展到1 120家,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306家,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254家。
(许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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