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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把筹建城市合作商业银行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对市辖区内城市信用社进行资产评估和全面稽核审计,摸清了资产状况,为城市信用社与主办单位彻底脱钩,组建合作银行作了必要准备。对有代表性的城市信用社进行典型调查,研究在筹建合作银行中城市信用社与主办单位脱钩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哈尔滨市筹建城市合作银行,筹建工作稳步推进。
推进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加强对专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检查督导,各家银行建立贷款审批责任制和贷款质量监控考核办法,加大清收逾期贷款和欠息力度。努力减少信贷风险,优化信贷增量,有效促进了信贷结构调整,信贷资金逐步向有效益的产业、企业和产品倾斜,亏损积压企业的贷款明显下降。全市信贷借差由年初的58.8亿元,下降到16.5亿元。
1995年5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香港集友银行在哈尔滨设立代表处。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代表处于1995年10月17日开始正式营业,首席代表是李金沛先生。这是集友银行继福州分行、厦门分行后在内地设立的第三家代表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哈尔滨市引进的首家外资金融机构,它填补了哈尔滨市无外资金融机构的空白。
(郭金声 程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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