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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保险》
 
 
金融综述
 
 
【金融监管】
 
 
    1998年,全市金融机构抓住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个工作重心,不断完善大监管工作体系和各项监管工作制度,建立起监管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在完善非现场监管和全面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同时,严格执行监管工作制度和规程,使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1.严格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不断完善金融机构体系。(1)严格审批金融机构,审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1998年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管理上严格遵循计划管理原则,有序调整金融机构布局,按照计划有序、合理布局的原则,批准新建机构22家,撤销机构108家,调整机构170家。完成1998年机构年检工作,年检面达58%;完成对1 127个商业银行联办、代办储蓄网点的清理整顿工作;对117名银行机构负责人进行任职前资格审查,并对辖区内分理处以上负责人进行任职资格复审;建立商业银行各级负责人任职资格档案,对1 677名负责人的任职档案实行微机管理。(2)严肃金融纪律,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对各县(市)支行越权批设的7家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违规擅自设立和擅自变更营业地址的行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取缔和罚款处理。(3)强化对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和风险监管。在对商业银行实行报表资料专收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按季召开汇报会,了解各行资金运行情况和资产质量变化情况。督促各行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制定盘活信贷资产存量计划、收贷收息计划,将其作为考核商业银行各级负责人的重要指标,记入政、业绩档案,并实施监管员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制。(4)做好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一是做好证券机构监管工作和监管移交工作,于6月底完成了对证券机构监管的移交工作,实现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分业管理。结合对证券机构的年检,对银行资金进入股市、证券商动用股民保证金用于自营和二级市场炒作、非法集资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对11家违规经营的证券机构提出批评、警告。二是继续清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把好市场准入关。根据总行、省行安排,组织全市2 000多名保险代理人考试,对1 994名合格者颁发《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同时对全市已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条件的417家核发《经营保险业务(兼业)许可证》。三是加强对典当行的监管。取缔未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法典当行,对符合股份合作制条件的典当行发放经营许可证,举办全市典当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禁止典当行资金进入股市,严肃金融纪律和秩序。(5)强化对城乡信用社的监管,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完成人民银行与所办12家城市信用社的脱钩工作,人、财、物全部移交所在地农村信用社联社代管。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支付困难的信用社采取救助措施,及时化解风险。二是开展对全市498家农村信用社的机构年检工作,对查出的6个无证农村信用社进行处理,对存在问题的25家独立核算机构作出暂缓登记、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对持证机构建立统一规范的动态档案。同时以资不抵债社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首先按规定重新界定呆账,测算出全市资不抵债农村信用社175家,资不抵债金额3.6亿元,并制定《哈尔滨市资不抵债农村信用社综合治理规划》,全辖农村信用社综合治理工作已全部展开。到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已规范267个,占99.3%,取得明显进展。
    2.强化资金监管,发挥调控和管理职能。(1)依据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下发《哈尔滨市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合理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向,对优化全市信贷增量,改善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2)合理合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确保金融机构正常合理的资金支付。全年累计发放短期融通资金55亿元,办理再贴现o.6亿元,发放农村信用社再贷款1.3亿元,保证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3)完成专项贷款划转工作,于6月底,将原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7.6亿元专项借款全部移交农业银行。(4)完成对市人民银行系统违规资金清理和市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债权债务清理认定工作。(5)加大现金管理检查力度,超额完成现金回笼任务。进一步做好货币监测和大额现金支取报备工作,增强监测力度,扩大了监测面。(6)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积极参加企业破产清算,努力保全信贷资产,防止企业借破产之机逃废银行债权。全国最大的破产企业阿城糖厂破产终结,共为市工商银行保全368万元信贷资产。(7)加大贷款证工作力度,深化贷款证管理。到年底,市区已发贷款证9 793本,全年共审验贷款证3 405本,年审率为47.2%,合格率为98%,开发企业贷款余额情况统计系统,为发挥贷款证作用,增强贷款透明度提供有力的支持。
    3.强化利率监管。一是完善储蓄利率监督制度,建立金融机构个人储蓄大额存取款报备案制度和按月编制《哈尔滨市储蓄存款动态分析表》制度,坚持利率“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全年接待来信来访28人次,解决利率纠纷5起。二是完成现金利率检查任务,开展异地单位、上市公司和哈尔滨市存贷款情况的调查。
    4.加强结算监管,维护正常的结算秩序。一是开展金融系统结算纪律大检查,共检查163家支行以上金融机构,查出违规建户9 216户,违规支现15 433笔,拖延付款1笔,其他违规186笔,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二是对粮棉油收储企业开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其账户重点清理,按要求进行撤并,使农业发展银行加强对该类企业资金的管理。三是开展系统内会计联行大检查,重点开展账外账及违规经营情况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专项检查,维护正常的结算秩序。
    5.强化稽核监督作用。全年共完成全市信贷管理大检查、对农业发展银行粮食收购资金使用情况等9个项目的常规和专项稽核,共检查各类金融机构272个,投入14 135个工作日,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8 667万元。
    6.加强外汇监管。全年围绕严厉打击逃套汇重心,搞好外汇监管。一是及时完成16家国有商业银行支行由代理转自营外汇业务的换发许可证工作,为中国银行41家分理处补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二是深入193家涉汇企业进行外贸代理业务情况等专项检查。三是对辖内28家外汇指定银行1997年度结售汇及付汇、开立远期信用证等4个专项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共查出银行结售汇33 230笔,金额108 215.8万美元,查出问题183个,金额2 630.15万美元。四是开展以打击逃套汇为主要内容的外汇检查,对哈尔滨三联集团代理深圳曼斯电子公司进口"化工原料"假单骗汇等一系列案件立案检查,对外汇黑市交易和旅游公司倒卖外汇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郭金声  程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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