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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1日,中国投资银行整体并入国家开发银行,原中国投资银行哈尔滨分行更名为国家开发银行哈尔滨分行,承接国家开发银行在黑龙江省内的贷款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任务是: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投资项目不留资金缺口,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及结构进行控制和调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逐步建立投资约束和风险责任制,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截至1998年末,共有贷款项目288个,累计贷款余额2 253 199.2万元。其中,中央项目74个,贷款余额1 646 089.6万元;地方项目83个,贷款余额607 109.6万元。农业项目23个,贷款余额255 988.6万元;交通项目8个,贷款余额287 130万元;电力项目13个,贷款余额676 333万元;原材料项目4个,贷款余额40 232万元;机电轻纺项目9个,贷款余额36 262万元;林业项目27个,贷款余额146 521万元;技术改造项目57个,贷款余额304 463万元;劳教劳改专项3个,贷款余额8 560万元。
1998年,在有市场、有效益的原则下,该行贷款向基础建设、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倾斜,向农业和农用工业倾斜。主要投向为电力、交通、石油、化工、农业、市政建设等项目,重点支持的项目有: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二期工程,贷款余额12亿元;哈尔滨至庆铁界段公路项目,贷款余额10亿元;哈尔滨至拉林河公路项目,贷款余额2亿元;哈尔滨至大庆50万伏送出项目,贷款余额2.09亿元;哈尔滨阎家岗(现更名为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贷款余额3.65亿元;哈大线电化项目,贷款余额4.3亿元。(王任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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