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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3月9日召开了全市监察工作会议。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备委办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机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中、省直在哈尔滨的企事业单位监察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张德邻、副市长范鹏绪、省监察厅副厅长曲正义到会讲话。市监察局局长齐智荣对1988年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1989年监察工作。
会议确定了三项任务:1.开展以反贪污受贿为重点的反腐败斗争。把重点放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经济监督部门、执法部门、群众反映大的实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上。还要认真查处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等方面的问题。2.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围绕“治、整、改”,着重监督和检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只顾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行为;对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控制消费。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稳定金融、物价和清理整顿公司等项大检查中,发现需要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对拒不执行党中央和省市指示等问题要认真进行检查,严肃处理。3.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对现有专职监察干部培训50%以上,对监察干部普遍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加强监察意识,增强做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赵国清 刘祥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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