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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按照国家人事部在哈尔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试点的总体安排,根据《哈尔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的实施意见》,首次在市、区、县(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施了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包括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处及处以下工作人员、区级国家行政机关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县(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股及股以下工作人员。实施年度考核的61个部门,实际参加20 589人,其中评为优秀等次3 929人,评为称职等次14 873人,评为基本称职等次1 711人,评为不称职等次76人。年度考核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职务升降以及向国家公务员过渡提供了依据。
1990年度年终奖励工作自1990年12月开始,到1991年5月结束。参加评奖的共有90个单位,其中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在完成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受奖人员必须由优秀、称职等次中产生。参加评奖的工作人员52 899名,评出受奖人员6 045名,其中升级奖励163名,模范工作者奖励1 215名,记功奖励4 667名。(谷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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