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0年3月31日召开了全市监察工作会议。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监察工作的领导人和监察机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德邻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确定四项工作任务:1.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查处案件的重点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经济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以及采取各种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玩忽职守、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本地区、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意阻碍干扰案件调查或有意袒护、造成很坏影响的案件;住房方面的违纪案件、清理整顿公司和整顿建筑市场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2.认真抓好执法监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抓住治理整顿中的压缩需求、调整结构、整顿秩序、提高效益四个环节中的问题。着眼点放在加强集中统一,反对分散主义和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国家利益的行为上,以保证政令畅通。3.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廉政建设上近期做十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两公开一监督"廉政制度建设;抓好特邀监察员和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纪实档案工作;抓好廉政宣传教育:4.进一步抓好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有计划地举办业务培训班,对现有专职监察干部培训50%以上。(赵国清 刘祥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