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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继续进行哈尔滨市郊区22个乡镇以下放权力、理顺条块关系为重点的综合体制改革工作,建立了乡镇管理机构,完善了乡镇级财政管理,核定了人员编制,实行干部聘任制,建立了各级管理制度,强化了郊区乡镇政府职能。
全市1 534个村,有782个村的村民委员会届期已满,到年底有82个村完成选举,占应换届总数的10.5%。同时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试点工作,各区县(市)选定了17个村作为村民自治示范村,从思想教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民监督、整章建制入手,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制定并下发给城市居委会干部减免水电费、房费、卫生费的通知;开展建立家属委员会试点工作,在大专院校、大企事业单位家属聚居区建立家属委员会,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年底,市内七区的1 401个居委会中已有144个改建家属委员会。全年共培训乡镇干部89名、村民委员会干部4 954名、居民委员会干部1 861名。
(许家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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