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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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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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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才管理服务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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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市人事局制定出台《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支援集体企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五个政策法规性文件。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加强人员配置,拟定《人才流动社会保障暂行规定》,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清理工作,全市人事部门为2 000多名流动人员提供了档案管理,关系接转、工龄计算、工资调整、职称评定等社会保障服务。开始了对"三资"企业中方干部普查和登记,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各区县建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28起,其中调解成功10起,裁决10起。
(张 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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