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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市监察局对省政府发展经济政策"50条"和市发展经济各项措施,省、市政府廉政制度落实情况,水利投资计划使用及农用柴油计划调拨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调320人,检查26个区县(市)和市政府委办局,发现和解决问题122个。仅水利投资计划使用及农用柴油计划调拨这两项,就检查117个农机站、555项水利工程,发现各种问题61个,查出挤占挪用柴油指标469吨、水利陈欠款31万元,挤占挪用水利资金216.6万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2起。对简化住宅开发工程建设审批程序进行现场监察,住宅开发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由分散各处办理改为集中联合办公。对兴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会同审计、民政、水利局对道里、道外、太平、香坊四区及市属五县(市)抗洪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检查了10个乡(镇)、20余个村屯,走访300余户灾民,严肃查处贪占救灾款物、谎报灾情等违法违纪案件。哈尔滨市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水利局、农机处和依兰县被评为全省执法监督检查先进单位。
(赵国清 刘祥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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