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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4 831名,其中重点院校毕业生678人。录用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自费)、电大(函授)普专班、地方大学毕业生361人。上述毕业生80%以上被安置到国营大中型企业、重点行业及区街乡镇集体企业工作。向各类企业输送社会"五大"毕业生1 500名,选派200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支授集体企业,为三资企业推荐人才266名,为哈依煤气工程和高新技术、经济技术两个开发区选调专业技术干部82名。军队转业干部突出向经济建设倾斜,突出企业选用人才的灵活性,接收的206名军队转业干部,其中93名被派往基层和企业。跨省市调入人才210名,全年人才交流累计1 800多名,面向社会为企业招聘人才146人。
1992年制定了《哈尔滨市退(离)休干部再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建立了市退(离)休人才库。为63个区街乡镇企业推荐退(离)休人才130多名,组织退(离)休人才为5家乡镇企业提出12项建议和3项改进措施。举办全市首届退(离)休人才交流大会,117个企业与退(离)休干部达成人才交流、技术交流的意向性协议295项,转让专利55项。兴办老年经济实体,创办了拥有9个分公司、18个分支机构的泰山生产技术开发服务公司,已创产值570多万元,向国家上缴税金21万多元。成立了经济技术开发部,组建了21个科研实体,开发研制项目50多项,其中有20余项在企业推广和应用。
1992年共开办10个专业、21个短缺人才大专班,培训人员1 030名。参加继续教育的35 570人,受教育面为25%。第一批50名学员送往俄罗斯深造。1992年制定《流动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人才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选派干部总结表彰大会,对1986年以来在支乡选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2个单位和53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受理人才流动争议案件132件,出台《哈尔滨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离岗从事经济工作暂行规定》,已有27人离岗从事经济工作。在动力区和香坊区成立市人事社会保险公司进行试点,全市为7 239名专业技术人员兑现或提高专业技术职务工资,选拔145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筹集资金134万元,采取产前帮信息、产中帮技术、产后帮销售的办法,扶持乡镇企业316户,纯收入达到71.1万元,户均收入1 970元。
1992年制定《关于清理整顿非常设机构的意见》,共清理34个非常设机构,其中撤销13个、归口管理5个、合署办公10个、改事业管理6个,年底前完成147名超编人员的清退安置工作。1992年在呼兰县进行县级机构改革试点,对五县(市)机构改革进行调查研究,对太平区、道外区的原有改革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对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也进行调整。
1992年,公务员制度试点在内容上进一步深化。培训、回避、考核、考试录用等单项制度的推行已由市国家行政机关延伸到区县(市)国家行政机关。7月份开始的第二次考试录用制度试点,除采取公开招考外,还增加系统内招考和选考。面试运用素质测试、心理测验和情景模拟等科学方法,增加选人的准确性。从报名的187人中,为12个单位补充55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试点实行预报培训制度,完成初任培训1 552人,处级干部任职资格培训135人,岗位培训4 734人。回避制度试点第一阶段职务回避全部结束,回避安置53名需回避人员。
1992年,全市有126名4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务,有198名4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务,平均年龄比上年降低5岁,比首次评聘降低10岁。改革评审办法,坚持考评结合,卫生技术系列晋升医士和医师级层次、机械工程系列晋升助理工程师层次采取考试办法,建筑工程、卫生、统计、商业经济中级评审采取考评结合办法。扩大评聘分开试点范围,除企业外又选择8个医疗单位进行试验。组织经济、统计、会计系列及外语等3.3万人的资格考试,为2 036人评定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9 160人获中级任职资格。
1991年全市"以工代干"人员众多,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达9 237人,占干部总数的28.5%。1992年初制定《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以工代干"人员的实施方案》对现有"以工代干"人员进行清理。截至年底,完成50个机关、11个直属事业单位和278个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工作。其中,符合条件,给予登记备案的961名,占总人数的33%;不符合条件,没有登记备案的有1 980人,占总人数的67%。登记备案的961人中,64%的人具有大专学历,36%的人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都任科级职务或有中级职称。(张 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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