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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哈尔滨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精神,1995年哈尔滨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后共设63个部门,其中党政工作部门52个(市委7个,市政府45个);部、委、办管理机构11个(市委2个,市政府9个)。同上年比较,减少11个。
一、合并和撤销后组建的机构:1.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国家机关工委、市国家机关纪工委合并,组建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2.撤销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市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组建市规划局、市土地管理局。3.撤销市政府集体经济办公室,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独立设置。4.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与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合并,称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更名机构:1.市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市对外贸易委员会更名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3.市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市农业工作办公室。4.市编制委员会更名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其常设办事机构。
三、合署办公机构:1.市委政法委员会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2.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合署办公机构计算为一个机构,建立一个党组,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后勤等工作统一管理,业务处室可单独设置;保留各自名称和印章,可单独对外开展工作,“三定”(职能、机构、编制)工作统一报批。
四、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机构:1.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市交通局与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机构都有各自机构名称和印章,可对外开展工作。
五、改为事业单位的机构:1.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2.将市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改为市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3.将市旅游局改为市旅游事业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4.将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改为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六、部委办局管理机构:1.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局级。2.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由市委办公厅管理,副局级。3.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调研室、市接待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副局级。4.市信访办公室由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管理,以市政府办公厅为主,局级。5.组建市新闻出版局,由市文化局管理,副局级。6.组建市地质矿产局,由市计划委员会管理,副局级。7.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局级。8.市物价局由市计划委员会管理,局级。9.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由市农业工作办公室管理,副局级。
七、委(部、局)内机构:1.将市委机要处改为市委机要局,为市委办公厅内部机构。2.将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改为市委宣传部内部机构,保留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的牌子。3.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为市委统战部内部机构,对外保留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4.将市政府税收财政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改为市财政局内部机构,保留市政府税收财政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牌子。5.将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市劳动局内部机构,保留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6.将市政府医药管理办公室从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分离出来,设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部机构。
八、议事协调机构:1.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局级。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管理。2.将市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改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副局级。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3.将市商业网点办公室改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副局级。由市商业委员会管理。
九、行业协会;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将市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市冶金工业总公司、市汽车工业总公司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分离出来,分别成立行业协会,同时新建建材行业协会,其办事机构为处级,使用事业编制。
(赵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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