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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市政府对人事工作推出四项新举措。一是为进入非国有经济单位的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可以保留原身份,人事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档案工资、工龄计算、办理出国政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从大学、大厂、大研究所选派20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支援区街、乡镇企业,从外地为非国有经济引进急需人才100名,组织离退休人才面向乡镇、区街企业开发、转让技术项目200个。三是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不受计划、生源、专业限制;毕业生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保留全民性质、干部身份、户粮关系,可以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两年内因企业倒闭、破产而待业的军转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介绍工作。四是培育人才市场,搞活人才流动,发布《哈尔滨市人才流动条例》、《哈尔滨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开办高级管理人才和企业家人才市场,为企业和人才提供对接。
年内,哈尔滨市人才市场举办"人才集市日"17次,接待210个用人单位,求职者达2.2万余人次,实现交流3 160人。为非国有经济单位输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00余名,这些人领办、创办企业62家。
1995年,哈尔滨市有258名4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以上职务,4万余人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为503名农民技术人员评定职称。还有3.6万多人参加各层次、各类别的继续教育培训。
1995年,全市接收大中专毕业生6 348名,其中到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的3 841名,占接收总数的60%;接收260名军转干部及17名随迁家属并进行了安置。
(王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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