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党政 群团》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人事工作】
 
 
    1995年市政府对人事工作推出四项新举措。一是为进入非国有经济单位的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可以保留原身份,人事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档案工资、工龄计算、办理出国政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从大学、大厂、大研究所选派20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支援区街、乡镇企业,从外地为非国有经济引进急需人才100名,组织离退休人才面向乡镇、区街企业开发、转让技术项目200个。三是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不受计划、生源、专业限制;毕业生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保留全民性质、干部身份、户粮关系,可以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两年内因企业倒闭、破产而待业的军转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介绍工作。四是培育人才市场,搞活人才流动,发布《哈尔滨市人才流动条例》、《哈尔滨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开办高级管理人才和企业家人才市场,为企业和人才提供对接。
    年内,哈尔滨市人才市场举办"人才集市日"17次,接待210个用人单位,求职者达2.2万余人次,实现交流3 160人。为非国有经济单位输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00余名,这些人领办、创办企业62家。
    1995年,哈尔滨市有258名4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以上职务,4万余人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为503名农民技术人员评定职称。还有3.6万多人参加各层次、各类别的继续教育培训。
    1995年,全市接收大中专毕业生6 348名,其中到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的3 841名,占接收总数的60%;接收260名军转干部及17名随迁家属并进行了安置。
    (王永平)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