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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月和10月,市人大主任、常委和代表,省人大、省外资局、省台办领导人视察市台资企业,检查贯彻执行《保护法》情况,听取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3月,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贯彻《保护法》、吸收利用台资工作情况,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入市委、市政府督办日程,限期解决。市台办与市外资局共同制定贯彻省《实施条例》的意见。
1996年中秋,市台办邀请在哈尔滨的20几位台商共度佳节。年内,接待来哈尔滨市考察投资的台湾海霸王机构、顶新集团公司等台湾大中企业,顶新集团公司确定投资意向,多次前来考察论证。9月5日,市台办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联合召开招商引资恳谈会,向与会台胞、台属和台商介绍开发区的投资环境、新辟建的台资工业园区及投资园区的优惠政策。
全年新增台资企业26户,投资总额7 566.73万美元,注册资本7 163.27万美元,吸收利用台资4 895.88万美元。截至年底,全市累计批准台资企业230户,投资总额29 379万美元,协议台资额1 6 507万美元。1996年,接待来哈尔滨探亲、旅游、进行商务活动的台胞1 990人次,因私赴台169人次,应邀赴台交流3批18人次。
市台办提出《哈尔滨市对台交流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区、县(市)及市直部门和单位。市卫生防疫站站长郑秀坤等4人应台湾中华环境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的邀请于4月赴台参加在台北市举办的海峡两岸都市环境病媒防治研讨会。11月,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所长张秀芬等2人应邀赴台参加海峡两岸"人因工程"学术交流会。市第五中学女子篮球队应邀赴台参加友谊比赛。市台办及有关部门接待了台湾中华博远文化经济协会两岸文化交流访问团、台湾台北高级中学女子篮球队、台中县国立阳明小学旅游团。接待了台湾前"立法委员"、国民党中央委员、中华海峡两岸文教经贸关系促进会常务理事周树府及台湾前"立法委员"、台湾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宗仁,台湾孙中山国际集团总裁王可富,台“立法委员”廖学广,新香港时报社长沈诚等台湾上层人士。
市台办及各区、县(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报告、讲座、培训、编发材料、看台情录像等形式进行涉台教育。5月9日,市台办举办全市专兼职对台干部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领导人参加的报告会。市台办主任王春江先后为亚麻纺织厂、香坊区、道外区、南岗区、电机厂、市委党校党外干部培训班、九三学社、民进等部门和单位作9次有关台湾形势、两岸关系、党对台湾方针政策和任务的报告。市台办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联合印发《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市台办编写《台湾“总统”、“国代”选举结果评析》、《反分裂反“台独”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当前对台工作的基本形势及今后对台工作的几个问题》等台情研究资料。(赫永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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