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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市人事局实施人才战略基础工作和人才环境建设。首次撰写了《2002年人才资源状况报告》,牵头起草了《2004~2007年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参与起草《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编辑《哈尔滨市吸引和鼓励人才来哈创业和投资文件汇编》,成立哈尔滨市专家联谊会,起草《哈尔滨市专家联谊会章程》。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市领导专访慰问专家活动,为住房困难的老专家解决购房资金,人才工作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
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召开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座谈会;经省人事厅考核批准,组建哈尔滨农业科学院、哈尔滨量具厂黑龙江省首批博士后产业基地;组织省博士后科技行(哈尔滨站)活动,32名博士后与市内19个单位、26个项目实现了对接。加强学科梯队建设,推荐5家单位申报省长特别奖。制定出台《〈人才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对全市128个市级学科梯队进行考核,筛选出24个学科梯队为市级重点学科的候选对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哈尔滨酿酒总厂的酒精发酵工程等10个专业为全市首批市级重点学科梯队,并拨发10万元的资助金。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下发了《继续教育计划和工作意见》,将继续教育与年终考核、职称晋升挂钩,完善了继续教育的约束激励机制,全市9.5万余人次参加培训。全年组织27项职称考试,参考人数3.7万余人,评定各类职称2.4万余人。为企业评价推荐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76人,对127名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资质测评。抓好农村人才的培训工作,全市培训农村拔尖人才2000余人次、后备人才3000余人次、乡土实用人才5万余人次。组织7次老专家赴农村开展技术咨询活动。
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筹备协调成立了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对事业单位长期借用的人员、临时工、长期病休人员、未经批准出国或因公因私逾期不归人员、停薪留职期满仍不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一次性清理,全市共清理清退2844人。11月28日,筹备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启动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公务员队伍建设。为机构改革后职能转移到党政机关没有公务员身份的648人办理了录用手续,全年考录公务员756人。制定了《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在市城管局等6家执法类事业单位进行了试点。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的意见》,提出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标准,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全市辞职、辞退公务员36人。为市公安局6000余名干警办理了向公务员过渡及任职手续。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知识普及性培训,7821人通过了考试;市直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1036人。全年培训公务员近3万人次。
人事部门宏观管理。编制下达了2003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联合4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的通知》,市直统发人员达3.8万人。市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在黑龙江大学、德强大学等院校设立毕业生服务工作站,在人才市场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建设并开通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共接收哈尔滨市生源毕业生7549人。其中,研究生5人,本科生2224人,专科生3017人,中专生2303人。接收非哈尔滨市生源毕业生3144人。其中,研究生7人,本科生1103人,专科生2016人,中专生18人。在全省首次举办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培训150余人。计划分配178名转业军官,除8人放弃安置外,其余全部安置。牵头做好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工作,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哈尔滨市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时限、责任部门及工作分工,指导区、县(市)抓好政策落实。完成了连续5年考核称职晋升级别工资审批工作。完成了8135名工人技师培训、考核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退休(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的通知》,建立了45名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组成的专家库,选定了5家鉴定医院,实行被鉴定人员鉴定前公示和鉴定合格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保证公开、公正。有32家单位2000余名职工参加了病检。对4.2万人报考职称考试进行资格审查,组织37155人参加各类职称考试。为档案、焊接专业361人晋升初、中级职称,并实现了以考代评。调整了老专家咨询团,储存各方面专家129人,开展老专家技术咨询活动。
形成了《市直工业系统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意见》和《市直工业系统机关人员分流方案》,做好市直工业系统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出台了《关于太阳岛风景区综合整治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和《关于太阳岛地区市属事业单位人员安置的意见》,市属20个事业单位保留11家,合并3家,撤销6家。在抗击"非典"期间,为避免人员流动和人群集中出现"非典"疫情,暂时关闭了市人才市场,开通了哈尔滨网上人才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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