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市编办进行了下列改革。党政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一是在调研基础上,向市政府提报《关于赴有关城市考察政府职能转变等有关事宜的汇报提纲》。二是搜集信息,形成《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及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汇报》,初步拟定了《哈尔滨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三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行调研,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并重新组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体制创新,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推动松北新区向"政区型开发区"方向迈进。构筑松北新区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向市政府提出了公安、工商、环保、建委、规划、土地、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向松北新区派出分支机构的相关意见。二是组建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撤销原隶属于城市管理局的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处、原隶属于水务局的月亮湾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月亮湾排水管理站、原隶属于松北新区的太阳岛风景区上坞休闲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同时,成立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风景区重大事项决策、协调、管理。三是组建哈尔滨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将市经贸委承担的对全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职能、市工商局承担的对全市个体私营企业行政管理职能和原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承担的对全市乡镇、区街企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归新成立的市中小企业局。四是强化市知识产权局职能。明确该局主要职责,强化其在执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市场管理、监督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并为其新增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市、区、县(市)人大、政协机关机构改革。对市人大、市政协提出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经市编委会、市委常委会研究,报省编委同意,正式印发《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尔滨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按要求,指导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实施工作。提出《哈尔滨市区、县(市)、乡(镇)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意见》和《哈尔滨市区、县(市)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意见》,并对各区、县(市)人大、政协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及批复。市人大、市政协机关行政编制由209名减至179名,精简14.4%;七区人大、政协机关行政编制由176名减至148名,精简14.5%;十二县(市)人大、政协机关行政编制由343名减至292名,精简14.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市52个部门和单位上报审批事项677项。其中,审批类事项178项,核准类事项217项,审核类事项211项,备案类事项71项。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确定取消和转变行政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174项,7月15日《哈尔滨日报》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七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比例达到57.8%;十二县(市)取消审批事项比例达到54.2%。二是在规范制度、提高效率、减少工作环节和行政运行成本上,重点实施工商前置审批、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工作流程改革,组织推进网上审批,探索实行直接办理制、联合办理制、承诺办理制、申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等审批工作制度。三是尝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对成立哈尔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深入调研,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一站式"审批办公机构的考察报告》、《关于设立哈尔滨市政府服务中心的总体方案》,并牵头召集市政府各部门,就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和收费事项进行协调,初步统计共39个部门、210项审批和服务事项拟进入中心办理。四是进一步创建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清理后的保留事项,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时限、监管办法、收费标准依据进行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制定《哈尔滨市行政审批制度监督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清理整顿工作。对长期借用、临时工、长期病休等人员进行一次性清理,全市共清理2844人(清退2192人,辞退236人,病退169人,自动离职247人)。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在完成市眼科医院、市科技情报所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重点摸清市建筑设计院在转企改制中遇到的问题,综合协调并归纳提出五个方面、十个需配套解决的问题。二是及时帮助总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经验。其中哈尔滨开发区《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动力区《以转变城管事业单位机制为突破口,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两个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三是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哈尔滨市被定为全国第二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单位,经过调查、论证,提出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综合设置的意见。
部分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一是完成太阳岛地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设置和调整。提出《关于太阳岛地区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与20家市属事业单位签订《关于太阳岛地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协商意见书》。其中,保留11家,合并3家,撤销6家。共收回事业编制158名。其中,差额150名,自筹8名。二是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提出《关于我市工业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按照分类、放权、脱钩、搞活的原则,通过实施调整、合并、转制等措施,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解决存在的重复、分散、规模小、效益差等问题。三是全市中小学核编工作。省核定哈尔滨市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为70157名,实有人数为90872名,超编20715名。市编办提出意见并与市教育局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的通知》。
机构编制管理。控制机构编制再度膨胀。一是提出报请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扼制机构编制反弹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修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数管理办法》,制定工作规程,加强对处级领导职数实行科学管理。三是运用《机构编制管理证》这一管理手段,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管,把住"入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员编制与财政工资统发、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统一的约束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