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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政府清理规范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制发了《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工作暂行规则》和《清理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实施方案》。撤减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数量,由198个减至98个,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
集中对哈尔滨市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规范和整合。经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审批项目由294个大项精简至103个大项236个子项。印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将22个市直部门分散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处室或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一个处室,专设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统一行使审批管理职能。
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解决建设系统政企分开所涉及的城市供水、供热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城市供水直管到户等问题;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构建磨盘山水源地管理体制及提出磨盘山引水一期建设工程移交水务局管理的意见。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调整市信访、拆迁、水务、公安、城管、卫生、安全、档案等市直部门和区县(市)部分机构编制及职能。
深化和完善事业单位改革。起草了《关于继续深化和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配合即将启动的全省事业单位改革,重点开展了省垂直管理部门、公检法司、教育系统的基础调研工作,对其职能、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一步掌握,为这部分单位下步改革作准备。根据省编委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区县(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备案工作,对区县(市)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综合统计和核对分析。优先整合事业单位资源。构建地铁建设指挥和管理系统及机构,下发成立哈尔滨市轨道交通办公室的批复;形成组建哈尔滨西客站机构事宜的汇报;研究成立水政监察局,为全国水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整合全市热线电话资源,成立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加强了城市绿化、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乡规划、劳动保障、民政、教育、统计等方面的管理。
推进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市28个转变职能试点乡镇进行调研,形成《关于区县(市)乡镇转变职能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专题调研报告。对街道办事处职能定位展开调研,形成《关于我市街道办事处职能定位的调研报告》。探索构建乡镇基层纪检监察体制的新模式,形成《关于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探索新形势下实行乡镇机关和事业中心人员实名制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实名制管理办法。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两个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各级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推出新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12个区县(市)及24个乡镇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初步建立了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
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备案工作。组织建成市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3500余个机构编制文件电子文档,对全市机构编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和审核,对各区县(市)备案数据库进行了指导。
研究制订全市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方案。推进冲销机关自定事业编制和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的工作。对全市党政机关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摸底、测算,研究制订了三年内消化超编人员的工作方案。
机构编制网络建设。建立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区县三级联网,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动态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对区县(市)的监督指导。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对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动态对比分析,形成了分析报告,建立定期动态分析制度,及时准确提供数据支持。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严格审核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把握事业单位运行和发展状况。完善市直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各区县(市)全部开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了全市网上办理登记和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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