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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于1987年5月6日颁发《政府机关领导干部风雨雪天和节假日深入第一线工作制度》。
1.在五级风力以上天气,公安部门和区、县(市)主管领导人要组织机关干部、民警,深入到全市重点棚户区、火险隐患严重的单位和要害部位,认真检查安全防火工作,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火警和火灾的发生。
2.在中雨以上天气,市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公用局和人防办等部门及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要组织机关干部和房产维修、排水、人防等有关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市、县(市)积水易涝地区、易毁的自来水管道和人防工事,以及棚危房等分别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3.在防汛抗洪期间,市政建设管理局、水利局、公用局和区、县(市)的主要领导实行值班值宿制度,昼夜坚守岗位,现场办公,加强对抗洪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机关设备、专业车辆的管理和对堤防、沿江泵站、水源地的检查,确保全市堤防安全。
4.在降雪天气,市政建设管理局和区、县(市)主管领导,要组织机关干部,到现场督促检查"以雪为令,雪停即扫"的门前三包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及时清除积雪,并要经常巡视检查市区主要干道,指导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领导,要到主干道和坡路、桥梁等重点地段执勤,组织交通民警及时疏导行人车辆,保证交通安全,提高通行能力。
市交通局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零公里以外道路的管理和松花江公路大桥的清扫工作,保证道路、桥梁的畅通和清洁卫生。
市公用局领导要在早晚车流高峰时,带领机关干部深入到主要公共交通线路、站点,抓好出车、行车安全、服务工作,搞好乘客的疏散,确保市区主要公共电汽车线路正常运行。
5.每逢重要节日,市公安局领导要深入重点公共活动场所,特别是对全市性集会、庆祝活动,要亲临现场指挥,科学调度,合理配备干警力量,严格防止挤、踩伤人事故和其他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节假日期间,市公用局要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到基层单位组织好水陆客运和搞好供水、供气工作,市政建设管理局和区、县(市)政府要组织机关干部认真抓好环境卫生,使人民群众干干净净、愉快地度过节假日。
6.在五级风力以上天气、大雨天气以及重要节假日,市电业局要有领导昼夜值班,及时处理供电出现的问题;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区供电局也要安排一名负责人值班,并设置供电联系电话,遇有事故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电;市、区、县(市)农业部门主管领导,要深入第一线做好防灾工作。
7.在气侯异常时,市政府领导要深入各自分管的重点部门,了解情况,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为群众排忧解难。
8.加强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值班工作,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为此,建立市长会议秘书室值宿制度,由办公厅处以上干部轮流值班,确保昼夜及时协调处理有关事项。遇有重大险情事故,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市长会议秘书室或市政府主管领导报告,以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郑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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