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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道里区政府经过先行试点、面上铺开、全面深化3个阶段,在全区26个委、办、局,18个街道办事处,5个乡(镇)政府实行办事制度公开,公开的办事制度累计达438项。
道里区实行办事制度公开,是从群众意见最多的环节(如发许可证、落户口、办执照、批地号)入手。重点是工商、卫生防疫、动迁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执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部门。主要内容是把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监督机构公之于众。首先在区工商局和卫生防疫站进行试点,区工商局主要做法是实行办事制度8公开,即公开政策法规、工作程序、登证办照、案件查处、摊位受理、规费收取、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职责。区卫生防疫站的主要做法是:(1)在验收审批饭店、食杂店、食品加工执照时,公布卫生标准、发证程序和审批验收结果;(2)设立内控时间表,明确记载申报、审查、验收和发证时间,每周公布1次;(3)每周二为接待群众日,每季度对企业和个体户走访1次。在试点的基础上,区政府做出了"点上深化、面上铺开"的决定,在全区总结推广了这2个试点单位的经验。随之,全区市政、公安、规划、环卫、劳动、物价等9个重点部门制定并公布了12个方面80多项办事制度。在抓好"实权'都门办事制度公开的同时,把公开办事制度扩展到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
全面推行办事制度公开,成为解决廉政问题的突破口。道里区政府为把廉政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发挥办事制度的整体功能,还抓了各项制度的规范化和合理配套,主要采取了3个方面的措施:
1.将办事制度公开引向抓制度的综合配套。对经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公开措施,本着"于理于法周严,于事于行简便"的原则,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列入部门的基本工作方式和岗位的基本规则,并逐步由单项制度向系列、配套方向深化。全区的廉政制度基本形成了3个层次:一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带头实行办事制度公开,分别制定了保持自身廉洁的具体规定。二是根据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职能相近的实际,制定了全区统一的街道、乡(镇)办事程序。三是党政领导机关分别对下属部门干部提出规范性要求。
2.将办事制度公开引向全方位的政务公开。通过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监督,把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重要决策,各项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步骤,以及涉及全区人民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决定等,在不同范围、不同层次公开。主要抓了5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区政府发言人制度;二是建立对话制度;三是建立走访群众制度;四是坚持领导信访值班制度;五是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在搞好向社会公开的同时,也加强了内务公开。把与职工密切相关的福利问题、晋职升级、入党、奖惩、干部的调入调出,以及本部门的重要决策,根据不同情况向干部公布,使全体干部人人心中有本帐,个个肩上有重担,既能对本单位领导进行有效的监督,又能心情舒畅地工作。
道里区政府各部门内部设立了监督小组,还建立和完善了检察院和监察局2个举报站。全区聘请700多名监督员,设立了68个监督举报信箱和55个举报电话。举报站建立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60多件,查处了一批违纪干部。
3.将办事制度公开引向加强和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分层次制定和完善了党风责任制,对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纪委书记抓党风的职责,分别做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责任区,党员干部制定了个人廉洁从政规划和保证措施。全区还把实行办事制度公开同正在进行的开展做新时期合格党员活动结合起来。区委建立了一支由690人组成的党风监督员队伍。1988年全区评选的各类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立功受奖的干部中,党员占74%。(张桂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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