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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房地产管理局于1988年11月,对大水晶街二期改造工程的434户动迁户实行公开自选房号的分房办法,把原来的由动迁工作人员为动迁户分配户号变为由动迁户按条件自选房号,为增强市动迁安置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说服力的经验。
1.健全制度。依据省、市有关动迁安霞工作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出以"1个方针、1项职能、6条政策、10个程序、15公开、4个监督、1个奖惩"为内容的一套科学完备、切实可行的动迁安置工作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动迁户认定、人口调查、集资、补偿及办事程序、时限、监督措施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事先印发给动迁户,使动迁工作人员及动迁户居民都有所遵循,心中有数。
2.彻底公开。不但公开办事制度,而且公开办事结果。将动迁户原住房面积、常住人口、空挂人口、预分面积、搬迁时间、交纳集资款情况、是否照顾对象(如老山前线将士家属)等全部动迁工作资料的上万个数据及根据上述资料编排的自选顺序号张贴公布,同时公布全部489套住房的户型号。选房现场设咨询组、查询组、选定组、监督组及群众代表,提供服务、指导和保证有效监督,在政策、条件完全透明、群众充分考证、监督和认可的情况下进行公开自选房号。
3.认真实行。从局领导到动迁工作人员,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充分发挥了人在制定和执行制度中的主观能动性,顶住说情风,作废说情条子100多张,本单位职工也一律按条件排号,不徇私情,调查出空挂人口192人,为国家节省安置面积1 800平方米。(张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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