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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7.1(总第36期)  
  类别:续志探讨  
续志始知“志”权威
邱正志
(作者单位:延寿县志办)
     
    续写延寿县志自然环境篇时,深为缺少资料发愁。2003年的一天,我偶在一份《延中公路二级水泥路面设计说明》上看到“最大冻深1.85米”的记载,赶紧摘抄下来。2005年7月,我在我县向国家农业部的一篇报告中看到关于土壤、植被、资源、水质、水文、气象的一些文字,非常欣喜,埋头摘记整理了一天多。2006年7月,我又在县农业专家大院新制的壁板上,看到我县山区、台地、平原的日照、积温、温差、霜期及所适应作物品种的数据,大喜过望之余,戴上300度的老花镜,搬来凳子,又是登高、又是仰脖,在小本上摘抄一通。我以为这些资料有偶得和独具之处,大为窃喜。可是后来翻阅《延寿县志》,方知这些资料全是县志上的记载,我费九牛二虎之力所得竟是二手货,不仅自愧自责续志怎不先看前志这一权威资料。
    自然气象瞬息万变,他们为何不用新据呢?经访得知:是因新据纷纭繁杂,不如《县志》清晰为独家之言,干练、准确、权威,续志没有问世,案头只好不离前志。原来,无论是省里来人考察,还是县内建筑设计、专家论证,都从《县志》取据。政府更以《县志》为鉴,决策当今。续志始知“志”权威,我没先熟悉前志,盲目旁采拼凑,搭工徒劳。幸喜核对见错,若是闭门造车到底,真不知要承担什么责任。在"志书权威、严肃"的督责下,我接受教训,熟读前志,专跑了40余次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潜心求教,所得的原始资料翔实准确,与前志对照,没有重复、遗漏。
    志的权威性,也可以从另一方面体现出来。延寿县公安小学,本是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百日维新、废科举、立学堂的产物。《县志》将建校之时错记为1896年7月,致使该校的百年庆典日产生歧意,至今未能取决。看来作为权威的志书,一定要记准。否则,造成的迷误也会是"权威"的,会有更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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