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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水利部批准,市政府1993年7月19日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开发利用松花江月亮湾滩地资源。月亮湾毗邻景色秀丽的太阳岛,三面临水,绿色环绕,交通便捷,是联接松花江两岸的纽带。月亮湾占地面积为187公顷,规划4个功能区,拟建88万平方米建筑物。西部为经贸区,占地16.3万平方米;南部为商服区,面积为15.5万平方米;东部为别墅区,面积为12万平方米;北部和中心地带为大型游乐区,占地44万平方米;月亮湾北金水河上建响水瀑布,夏季开辟为游泳场,冬季为滑冰场。
月亮湾的防洪设施建设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工程利用两年时间,按50年一遇标准进行堤防建设。1994年已投资1 000多万元,完成了北侧、东侧和南侧路堤土方工程100多万立方米,同时完成了排水泵站方涵工程建设,1995年将完成四周围堤坊全部工程任务,并完成迎水面护砌、背水面草皮护坡、泵站工程建设和铺装堤顶柏油路面。第二期工程计划再用两年时间,完成基础设施,实现给排水,供热供气、通讯、电力和道路“五通一平”,为加快月亮湾开发建设创造了条件。(马迁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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