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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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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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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堤防消险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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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郊区、呼兰县和阿城市堤防防洪标准相当于10年一遇。标准低,防洪能力差,险工隐患多。为了适应抗御大洪水的需要,年内共完成堤防工程总土方量120万立方米,相当于前5年的总和。农村堤防普遍提高了防洪标准,其中松浦、东风、民主等是郊区的主要堤段,全长22.84公里,普遍加宽了堤防断面,堤顶宽度由原来的4米加宽到6米,防洪标准由原来的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可确保10 200秒立米洪峰流量顺利通过。同时,修复农村堤防历年大小水毁工程51处,总长15公里。上堤土方共34万立方米,并完成岁修土方67万立方米。(郑应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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